10月30号上午,贵阳的周大姐接到消息,说她家在修文县扎佐镇的房子被人撬开了门。周大姐急忙赶到老房子,一进大门就让她傻眼了。
周大姐说:“我从贵阳赶车过来,房子里面坐了很多人,里面全部是酒席,我问谁让你们撬开门,谁同意的,他们说是给我的堂姐说的。我说我堂姐没有打电话,也没有给我母亲说。”
10月30号晚上10点,记者见到周大姐时,她已经到派出所报了警。周大姐说,这套房子的产权所有人是她的母亲。他们全家搬离扎佐后,房子一直都是空置的。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他们很惊讶。
周大姐说:“私自闯进我家是犯罪,我背着房产证,钥匙也在我手上,撬别人家的门,是不是犯罪啊。”
事情发生后,周大姐也找办酒席的邻居理论过,可对方说,已经给她家堂姐周某琴沟通过。不过在周大姐看来,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周大姐说:“她说是我堂姐,我堂姐也没有给我打电话,你们私自就把我家的门撬了,她们没有告诉我一句话,最起码你要尊重我,隔壁的邻居也是法盲,她凭什么要撬我家的门。”
就在记者了解情况时,周大姐的堂姐周某琴来到了现场。还没说上几句话,两人就吵了起来。
没有经过房主同意就撬开门办酒席,这显然说不过去。那么,周某琴为什么会同意邻居撬开门办酒席呢?
周某琴说:“是几年前,我的伯父死了,我家住在扎佐,他们住在贵阳不方便过来,房子空了几年,是她姐周某芳和我的伯妈一起到我家来写了一个协议,叫我帮她们租房,我都转给周某芳的。”
周某琴说,房屋一直是她在帮忙管理。而在邻居办酒之前,她也征得了房主二女儿周某芳的同意。
周某琴:我给周某芳打电话,说人家要借用两天,你看行不,她说可以可以。
记者:同意撬门是谁同意?
周某琴:我和周某芳都同意的,我有权利同意,他们写委托书给我,这个房子一直是我在管理。
因此,对于周大姐的指责,周某琴觉得很冤枉。
周某琴说:“你说人家撬门撬锁,我们人证物证做证了,二十块钱的锁,引发这么大的事情,租给人家已经换了很多次了,撬哪道门也是我跟她讲的,我说撬小的那道门,二十块钱就换了的,周某芳也同意的。”
然而,周大姐告诉记者,母亲年岁已高,关于房屋的相关事宜都是让她来打理。为了弄清情况,记者与周大姐的二姐周某芳取得了联系。
周某芳:我说过的,我同意的,昨天我答应的。
记者:你们姊妹谁做主?
周某芳:我们是特别老实的那种人,我们是做不了主的那种人,是我同意,我堂妹的,但是我的妹妹有神经病的,她是穷疯了的。
记者:究竟谁做主?
周某芳:站在立场上,不吃亏,谁做主都可以。这个借给别人要还人家的一个人情,也是我委托堂姐租房的。
从周某芳的话语中可以听得出来,双方的关系并不太好。那么,对于房屋的处理,到底谁说了算呢?
记者:你妈妈在你身边,请你把电话给她。
周某芳:记者问你怎么处理?
周大姐的母亲:我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我听小的那个(周大姐)的,小的(周大姐)那个处理,我处理不到。
记者:关于办酒席的事。
周大姐的母亲:办酒席的事情,我不知道。
记者:你二女儿答应撬门办酒席,你怎么看待?
周大姐的母亲:老二(周某芳)答应的,我没有答应,我不同意。
周大姐的母亲说,作为房屋产权所有人,她不同意邻居家撬开家门办酒席,因为房子已经在今年八月份收回来了,不再委托周某琴管理。也就是说,周某琴和周某芳同意对方撬门是没有得到授权的。办酒席的当事人丁大姐说,她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复杂。
丁大姐说:“我想她家的房子也是空着,没有装修过,我就和周某琴讲,她说她没有钥匙,要和周某芳讲一声,我说在房子里面安两张,我是征求她家的意见的,她说没有事的,她说这么远,也不可能送钥匙过来,你把锁撬开,到时候恢复就行。我说怕她家人说什么,她说没什么,没什么。”
丁大姐告诉记者,她以为周明琴和周明芳能做主,这才把门撬开,谁知惹了这么大的麻烦。不过丁大姐也意识到,没有和房主人沟通就撬门是不对的。
丁大姐:对不起你。
周大姐:你不要说,姐姐。
周某琴:不准说对不起。
周大姐:把我的锁撬了,我是讨个公道,我来报警,没有到你家闹。
丁大姐:我很抱歉。
周大姐:我是来讨公道的,是替我妈妈讨要公道的,谁把我家的锁撬了,我是针对这个事情的。
在现场,无论丁大姐怎么道歉,周大姐都不接受,她坚持要代表母亲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那么,周明琴和周明芳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房屋所有权人的权益?撬开房门办酒席的邻居又是否该承担责任呢?记者采访了律师。
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程庚表示:“如果在没有经老太太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她的房屋,构成了两块的侵权,一是民事,一是刑事,老太太侄女的授权已经被终止了,她对外的授权是一种无权处分的状态,在无效授权的情况下,造成侵权,她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无权进入房子的人,有撬锁等行为,除了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辖区派出所已经立案调查。
(素材来源:贵州网络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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