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3日21时30分许,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辖区一路段设卡夜查,发现前方有两男一女弃车而去,民警立即通知附近辅警将三人控制。
民警对其中两名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两男子都达到了醉酒标准,现场三人均不承认自己开车,民警遂将三人带入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抵达派出所后,朱某等三人任不承认自己开车,为了在查明事实前固定相关证据,民警将朱某、王某送至辖区某医院抽血化验,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2.32mg/ml、1.16mg/ml,均超过0.8mg/ml醉驾标准。
民警通过调阅沿途监控,在沈砖公路某路口,捕捉到朱某身穿白色衬衫的开车画面。在证据面前,嫌疑人朱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醉驾行为。
但随着审讯的不断深入,民警发现当晚驾驶机动车的不止朱某一人,通过调阅涉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结合审讯深挖,最终嫌疑人王某也承认了醉驾行为。
经查12-24晚,朱某等三人一起在沈砖公路附近一饭店内喝酒,共喝了1瓶白酒、5瓶啤酒。21点20分许,朱某先从饭店出来上车发动了白色轿车,随后王某、贺某陆续上车驶离饭店。途中,王某和朱某下车解手,后由王某驾驶白色轿车。在驾驶到沈砖公路沈太路附近时,发现民警在查酒驾,于是出现了最初的一幕。
犯罪嫌疑人朱某王某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吊销驾照5年。
警方提示:酒后驾驶不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还会对他人带来安全隐患,广大驾驶员切勿抱侥幸心理,以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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