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张家口涿鹿县,一男子驾车发生事故后,与被撞车辆“车主”协商私了赔付了200元维修费后,各自离开现场,可是之后被撞车辆车主竟然又报警,称没有收到200元的修车费,这其中又有什么故事呢,我们一起看看?
视频资料显示,在涿鹿县顺城街路段,一辆红色四轮电动车途经一小区门口时与路边停放的一辆蓝色轿车发生剐蹭,驾驶员下车查看情况后又准备上车时,此时从马路对面过来一名灰衣男子,两人沟通的过程中还掏出手机进行交流,然后各自离开了现场。
张家口涿鹿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杨新童表示:“我们根据视频的资料先是对四轮电动车进行了查找,并在附近的小区找到了车主,通过询问,驾驶员称他与被撞车辆的车主达成赔偿协议,还赔付了200元的维修费用。”
但是报警的被撞车辆车主称当时自己就没在现场,也不可能收钱,那在视频中出现的灰衣男子又是谁呢?交警立即通过转帐记录查到了这名男子。
原来当天刘某发生事故后,附近的灰衣男子发现后过来看热闹,刘某却将灰衣男子当成车主,灰衣男子也一时起意便冒充了车主索要了200元,然后各自离开现场。
交警查明案件真相后对刘某驾驶证信息核查时,发现刘某所持驾驶证为D本,只能驾驶摩托车,但其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存有准驾不符违法行为。
这起事故中,电动车驾驶员刘某承担全部责任,存在准驾不符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驾驶证计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灰衣男子因涉嫌诈骗已移交涿鹿县城镇(派出)所作另案处理。现被执行治安拘留五日,并退还非法所得200元。
(素材来源:河北卫视 编辑: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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