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进行上浮调整,上浮金额从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同时满足多个适用条件的借款人贷款额度上浮金额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贷款额度上浮金额可累加 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为落实《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要求,进一步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与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有机结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起草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购买二星级绿色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对于申请贷款购买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万元。
对于申请贷款购买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对于申请贷款购买A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对于申请贷款购买AA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万元。
此外,对于申请贷款购买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征求意见稿》对“最高额度限定”进行了明确,即同时满足多个适用条件的借款人贷款额度上浮金额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符合多项政策的借款申请人,按最优惠的一项政策执行
依据《征求意见稿》,借款申请人可在申请贷款时,在申请材料中补充提供购房合同中关于所购房屋属于绿色建筑(含星级)、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表述信息页(照片),或借款申请人依据新建住房开发企业、二手房中介机构协助提供的能够说明所购房屋属于绿色建筑(含星级)、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的信息页(照片)。
公积金中心将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对于借款申请人提出申请,可通过共享数据获取建筑类型信息的,依据数据信息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对于借款申请人提出申请,但无法通过数据共享信息确定住房建筑情况的,由公积金中心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委托有关机构按照政策标准进行评价认定,出具结果后,给予相应政策支持。相关认定结果定期留存备查。评价认定所需时间不计入贷款审核时限。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其他政策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对于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等多项政策的借款申请人,按最优惠的一项政策执行。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12-26至12-26。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 dkglc@g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08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7235566-461
4.传真:010-67220813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编辑: | 范舒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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