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求职者个人信息被不规范收集的情况并非少数,有的人力资源机构在收集之后,甚至存在恶意传播和买卖行为。
12-2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包括王某、周某在内的三名从业者,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检察官认为,四被告通过虚假招聘收集潜在客户个人信息,碰触了法律红线。然而无论是开庭还是庭审结束,王某都坚持没有违法,而是被欠薪。
王某表示,她于2021年10月,入职涉案公司,负责销售培训课程。入职一年后,她从公司离职,而此时,公司拖欠了她4万多元的工资。当时前老板周某提出,将博远公司获取的求职者个人资料,以每条3元的价格折抵王某的薪资,由另一名员工唐某负责交接。
那么,王某为什么会答应用求职者的个人信息来折抵工资呢?公益诉讼检察官调查后发现,王某并非如自己辩解得那么无辜。获取个人信息后,王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推销培训课程,从中提成牟利。
通过调查,检察官还发现,涉案的博远公司作为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表面从事人才招聘中介服务,可真正赚钱的业务却满是套路和猫腻。被告周某承认,博远公司在各大平台上给出的招聘职位大多数是借着其他企业的名头虚构的。
博远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周某:“我们的(招聘)岗位里面只有30%是真实的,因为我们要获更多的简历,光光3 、5个的真实岗位不够,所以当时我们会多出来了10个或者15个其实并不存在的岗位,用了其他企业(信息)发布的招聘岗位。”
检察机关查明,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非法获取大量求职者的详细个人信息,博远公司的目的是给这些人推销公司的职业规划等培训项目。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高维:“博远公司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它本身没有培训的资质,非法获取求职者信息,就是为了非法培训。”
检察官表示,本案中的被告都积极实施了非法收集、使用、传输以及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一系列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
经审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要求四被告永久删除储存于电脑、手机等介质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共同赔偿损失人民币42,960元,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编辑: | 施亚娟 |
责编: | 刘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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