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南郑区濂水镇一位92岁老人因烧秸秆被罚款并写检讨,此事近日引发热议。尤其是,老人手举检讨书的照片在网络上流传,不少网友认为,公开发布这样的照片不妥。
7日凌晨,濂水镇发布情况通报称,濂水镇党委、政府对流西河村村委会执法主体不当予以纠正,退还100元罚金并向老人及家属当面致歉,获得了老人及家属的谅解。
根据通报,12-24,濂水镇流西河村干部在秸秆禁烧巡查中,发现村民刘某某(男,92)在自家农田里焚烧秸秆,当场进行了制止和教育,村委会对其处以罚款100元,并将情况通报给家属,由家属代写检讨书,保证以后不再焚烧秸秆。流西河村村委会委员李某某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拍摄了刘某某手持检讨书的照片发至村民微信群。
据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消息,南郑区今年5月曾召开专题会议推进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对巡查发现的焚烧问题及时果断处置,全面倒查黑斑、核实焚烧责任人。
针对“92岁老人烧秸秆被罚写检讨”一事,南郑区秸秆禁烧办一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禁烧秸秆工作已开展多年,每年都在对村民进行宣教。据统计,查处的焚烧秸秆案例中,老年人占到70%左右。这些老年人中存在屡教不改的情况,镇村干部口头批评教育不一定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因此除了罚款,写检讨也是警示教育的一种手段。7日上午,看看新闻Knews记者致电南郑区濂水镇流西河村村委会,接电工作人员回应称,这几年通过大大小小的会议及广播宣传等手段,焚烧秸秆现象已经基本杜绝,目前在当地焚烧秸秆只是个别现象。
针对此次事件引发的争议,特约评论员谷松表示,针对违规焚烧秸秆行为进行处罚本身没有问题,因为这是村民自治的一部分,是村委会管辖范围的一部分。但是,让老人手持检讨书拍照并发布到网络,这个方式欠妥,某种程度上这对老人的名誉和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的侵害。谷松认为,禁烧秸秆,村民自治是较好的治理方式,村民要变成第一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村民要共同去治理。对于基层治理人员而言,则要讲究管理方法。宣教也好,监管也好,应该更多元、更人性化。比如,除了罚款,可以建立一种像征信积分一样的举措,如果多长时间之内没有焚烧秸秆的行为,就能够兑换多少积分,而这个积分可以实实在在变成农田耕作中的一些补贴。
焚烧秸秆可以说是长期以来困扰农村地区的难题。今年6月,杭州一村民在焚烧秸秆过程中离开,导致火势蔓延过火面约450平方米,所幸执法队员巡查时及时发现,扑灭火线,最终依法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今年3月,山西一高速公路附近村民在道路外耕地焚烧秸秆产生浓烟,影响路面车辆行车视线,先后发生8起交通事故。
事实上,一到秸秆禁烧季,各地都会重申政策、发布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就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在一些地方,秸秆“禁烧令”执行不力还会被问责。今年3月,黑龙江省曾通报,因秸秆禁烧管控不力,414名党政干部被问责。
然而,尽管禁令连连,焚烧秸秆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对此,谷松表示,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基层治理人员及一些村民都抱有侥幸心理,总觉得其管辖范围之内不会“出事”,或者觉得焚烧秸秆不会轻易被发现,或者觉得即便发现了也不会引起重大后果。他强调,这种侥幸心理一定要摒弃,因为一把火或者一个失误,很可能就会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一旦引起严重后果,那这个责任谁来负?
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也推出了疏堵结合、综合利用的一些举措。今年上半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还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在全国建设400个重点县、1600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建立分区域、分作物秸秆还田模式,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产业化能力。业内人士指出,只有疏堵结合责任到田,才能筑牢秸秆焚烧的防火墙。
(看看新闻Knews编辑:崔信淑 游玮 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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