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大货车撞了人,结果这位倒好,不仅不救人,反而开车逃跑了。
事故发生在当天晚上11点多钟,地点位于宁洛高速来安段。只见现场路面到处散落着车辆碎片,一名男子正倒在高速应急车道边,昏迷不醒,斑斑血迹清晰可见。
被撞男子姓李,在附近一高速服务区工作。事发当时,他正在给一辆轿车更换车胎。在更换轮胎的过程中,他被一辆路过此地的蓝牌货车撞倒,随即该货车逃离现场。
高速交警立即协助到场的救护车辆将李某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接着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
交警通过肇事车辆遗落在现场的红色碎片和破损灯壳,通过分析研判,判定肇事车辆是一辆红色蓝牌厢式货车,并且肇事车辆右前侧部位受损。
掌握了肇事货车的基本情况后,高速交警立即对同一时间段过往货车进行了逐一排查,很快从500多张监控截图中找到了线索。
在锁定了肇事车辆后,追捕工作立即展开,第二天凌晨3点多钟,这辆豫L牌照货车出现在宁洛高速界首收费道口,当场被高速交警成功拦截。至此,这起逃逸案件经过五个小时的努力,终于成功告破。
通过询问,驾驶员为黄某,河南人,26岁。事发当天,黄某驾驶货车从江苏常州市准备前往河南漯河市送货,没成想,途经事发路段时,由于驾车犯困酿成事故。接着,又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修理师傅李某由于伤势严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而肇事货车驾驶员黄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安徽科教 实习编辑:许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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