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父母、赡养老人不仅是子女的责任,也是应尽的义务,但是上海的一位母亲拿出了积蓄给儿子买房之后,儿子却要把老太送到养老院去,这件事还上了热搜,那最近上海青浦法院就审理了这起母亲起诉儿子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张老伯与李阿婆夫妇生育了两儿两女,2007年前后,张老伯因生病行动不便,老两口就卖了自己的老房子和股票,拿钱给大儿子买新房,并约定和大儿子同住,而且大儿子需要多尽赡养义务。但随着张老伯去世、大儿子离婚等事情发生,大儿子和母亲的关系逐渐恶化。随后大儿子不仅把和母亲共同居住的这套房子卖掉,还坚持把母亲送到了养老院,不得已,李阿婆将大儿子告到法院,并索赔150万元。
老人称,2020年曾与4名子女一起召开过家庭会议,大儿子亲口表示新房子卖掉后分150万元给他,供他去养老院使用,但却迟迟不履行,对此大儿子表示,即便自己说过给母亲150万元,也属于单方赠与,在没有实际交付之前有权变更。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夫妻当初把钱款赠与大儿子买房,并非是无偿的,而是负担义务的,是以大儿子履行比其他子女更多的更好的赡养、照顾义务为前提的。考虑到张老伯在去世前一直跟随大儿子居住,医疗费、丧葬费等也是大儿子支付等情形,法院认定大儿子对父亲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因大儿子现在和母亲关系恶化,不愿意继续同祝等情形,法院认定大儿子对因接受母亲赠与而附带的义务并未妥善完成,应当偿付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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