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辽宁沈阳:残疾人团伙故意撞车“碰瓷“讹钱上百万
今年8月12日9时36分,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三台子派出所在处置两名残疾人何某民(男,41岁)、赵某学(男,59岁)“被撞”的警情时发现,案发前一天,在皇姑区也发生过二人“被撞”记录。如此巧合,引起了出警民警的注意。为查清事实真相,民警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在审查之初,何某民、赵某学二人坚称所乘的残疾人代步车确系被人碰撞,拒不承认“碰瓷”诈骗的犯罪事实。经回访两起事故的“肇事”车主及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后,警方发现,何、赵二人驾驶代步车故意与转弯机动车发生碰撞,并向车主索要赔偿的犯罪事实。在铁证面前,何、赵二人如实供述了多次“碰瓷”诈骗的犯罪事实,并交代出幕后的主使者“小胖”及其团伙其他成员。专案组重点围绕“小胖”展开了连续3个月的缜密侦查。通过对类似警情报警当事人回访、犯罪嫌疑人照片辨认等一系列大量的工作,警方掌握了诈骗犯罪团伙所有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活动规律。
12-25,专案组获得线索,该团伙成员“大军”和“小胖”约定在次日再次作案。专案组分兵两路围绕和平长白岛、铁西新区两地的街路面展开了大范围蹲守。11月10日10时30分许,在和平区长白四街及铁西区景星南街相继发生两起残疾人代步车“被撞”事故,专案组民警立即出击,将正在索要赔偿的“大军”、“小胖”等人当场抓获。随后,其余8名涉案人员被全部抓获。
经审讯,王某军(绰号“大军,”男,39岁),张某春(绰号“小胖”,男,39岁)交代自2015年以来,纠集王某林(男,46岁)等8名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实施诈骗活动的犯罪团伙。
据几名犯罪嫌疑人交代,该团伙在作案过程中,采取两人一组的方式,由驾车熟练的团伙成员驾驶残疾人代步车,故意碰撞转弯机动车后,利用残疾人的特殊身份,向车主索要高额赔偿。与此同时,该团伙的其他成员驾驶社会车辆尾随在“被撞”代步车之后,冒充路人向交警及保险公司出具有利于团伙成员的虚假证言,最终达到向车主及保险公司骗取经济赔偿的目的。通过此种作案手段,该团伙每次可获得数百至上万元不等的赔偿。该团伙先后在沈阳“碰瓷”诈骗作案上百起,非法获利上百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民、赵某学因涉嫌诈骗罪被皇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军等10人因涉嫌诈骗罪被皇姑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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