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院经过审查,决定对15年前的李玉前故意杀人案立案再审,再审决定书已经于12-24送达李玉前本人,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据记者了解,李玉前案启动了院长监督程序,由贵州省高院院长提出,交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再审。
记者:是不是代表适用法律和认定事实上存在错误?
贵州高院新闻处处长张志斌:它符合再审条件,所以决定再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李玉前的申诉代理律师王万琼表示,已接到法院通知,将前往贵州高院领取重审决定书,就案件的重审事宜进行沟通,他将担任李玉前案的再审辩护人。
2001年3月,贵州六盘水市水城钢铁集团引进的"跨世纪人才"、铸铁车间主任李玉前,被指控因为情感的三角关系,杀害自己的妻子和年仅三岁的儿子。该案前后历经四次庭审,庭审中李玉前翻供,坚称被陷害栽赃,并遭到刑讯逼供。12-24,贵州省高院终审判处李玉前死缓。此后,李玉前开始了十多年的申诉之路,该案由于本身存在诸多疑点,日前进入贵州高级人民法院的复查程序。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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