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证明我妈是我妈”后,又有“奇葩证明”登上热搜。
近日,河北石家庄长安区某单位员工王先生在微博上发文称,在申领在职死亡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时,被要求提供死亡人员生前无犯罪记录证明。王先生提供的图片显示,申领该丧抚费需提供7项材料,其中第三项就是"死亡人员生前无犯罪记录证明"。
不过,根据石家庄人社局官网信息,对于申请在职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及遗属抚恤金的核准中,所需材料为去世人员档案、缴费手册、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企业离退休人员一次性丧抚费审核表。可见,王先生被要求出具的所谓“死亡人员生前无犯罪记录证明”,就是无中生有。
特约评论员谷松认为,申领丧抚费,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待遇,跟死者“无犯罪证明”没有任何关系。而丧抚费的设置,本是对死者家属的精神和物质抚慰,与死者本人的经历也不存在关联。更何况,人不在了,办理“无犯罪证明”存在极大难度。本人办理,并无可能;家属办理,则需要委托书。按照这样的奇葩做法和办事逻辑,将会陷入“死循环”中。而一旦开不了“无犯罪证明”,这项费用的去向就更说不清了。很显然,索要这项"无犯罪证明"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情。
好在事件曝光后,石家庄人社局展开了调查并做出回应:负责代办社保业务的乐夕阳人力资源公司擅自增加办事证明材料,违反政策规定,已责成该公司立即整改。
“机构动动嘴,群众跑断腿”,其实不少人都有类似的经历,擅自增加办事证明所需材料也给群众办事增添了不少麻烦。近年来,我国多地积极推进“只让群众跑一次”的要求,出台了多种措施。但在一些基层,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仍有发生。
谷松认为,提供证明本是为了给人们带来便利、提高办事效率的机制。但各种“奇葩证明”的存在背后,其实就是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在这类事件中,管理部门不妨在更大范围内展开调查,而不只是局限在被曝光的相关公司或部门。索要不合理的证明无非就是相关部门给自己的不作为、乱作为申请了一张“可耻证”,这种证明不该要,更不该给。
(看看新闻Knews编辑:崔信淑 董亚欢 翟静 张蕴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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