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号晚,镇江新区交警大队组织多个中队警力在辖区设卡查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8点左右,一辆悬挂苏LC开头的教练车迎面驶来,看到执勤民警打手势后,车辆减速躲躲闪闪,行迹十分可疑,民警再次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一打开车门,民警就闻到了浓烈的酒酒精味。此外,教练车副驾驶座位上还独自坐着一名只有12个月左右的幼儿。 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员的数值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警方在询问过程中了解到,这名驾驶员姓葛,是某驾校的一名教练员,当晚,他带着12个月的孩子去朋友家吃饭,并喝了一点酒,抱着侥幸心理的他,把孩子放在副驾驶座位后便开车回家了。
据了解,葛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不仅要接受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其所处的驾校也将对葛某实行严惩。
(素材来源:镇江新闻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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