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安全部公布了一起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妄图窃取我国家秘密的案例。
李某是我国某领域专家,在该领域拥有多项高端科研成果。一次,李某赴某国开展实地调研,到达后不久就被该国间谍情报机关“秘密审查”。
审查期间,该国间谍情报机粗暴搜查并扣押李某个人物品,诬称李某的调研工作实为开展情报。李某起初还据理力争,拒绝承认。但在对方长时间以“不保障其生命安全”和“终身监禁”等威胁恐吓下,他被迫与对方签署合作协议,并提供了一些内部科研信息。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命令李某回国后继续提供情报。他深知,如果出卖国家秘密不但将葬送多年学术研究心血,还将给我国科技安全带来巨大威胁隐患。
李某回国后,第一时间与国家安全机关取得联系,详细说明情况,并主动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对自身行为表示强烈悔恨。
国家安全机关经缜密侦查、综合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对李某作出不予追究决定,并将为其后续工作提供保护。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中国公民出国、出境期间,若发现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或执法机关栽赃陷害,不要签署任何文件,坚持要求联系我驻外使领馆申请领事保护,要求与我使领馆人员会面。入境后应第一时间联系国家安全机关,反映具体情况。
编辑: | 邵晨星 |
责编: | 董亚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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