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结婚后,父母出钱买了一套房子,产证上只写了自己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是孩子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想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做?请点赞、收藏、转发!
12-25开始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什么意思呢?婚后父母以孩子名义买的房子,是一种赠与行为,除非父母明确约定了,房子是赠与孩子一个人的,和配偶无关,否则就算房产证上写得是孩子一个人的名字,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套房子属于“共同共有”,将来如果离婚了,由夫妻共同分割,至于如何分割,可以查看我上一期视频。
那么,这个“明确约定”,应该如何约定呢?
1、购买房子的时候,就要和孩子签订《赠与协议》,协议中写清楚,只赠与孩子一个人和配偶无关。这个协议只需要父母和孩子签字就行。
另外,在转款的时候,最好备注上“XXX房屋购买款,仅赠与XXX(孩子)一人”。
2、如果是父母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过户给子女的,那么,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候,同样需要签订一份这样的《赠与协议》,才能保证房子是孩子的个人财产。
3、给孩子的房子已经买好了或者已经过户了,但是当初由于不懂法律,没有和孩子签订一份《赠与协议》,现在还能够补签一份吗?
答案是不可以!因为法律规定,赠与的意思表示要和赠与行为同时发生才有效,如果是因为打算离婚了才去补签,会被认定是父母和孩子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
除非是夫妻的另一方,认可这个房子就是对方父母赠与对方一个人的,愿意在补签的《赠与协议》上签字,那么这个补签的协议才是有效的。
最后,虽然《赠与协议》不需要公证就是有效的,但是,毕竟房子是个大额财产,为了避免今后因为纠纷而出现质疑协议真实性的情况发生,建议给《赠与协议》做份公证书。那么,你会考虑签订这样的《赠与协议》吗?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编辑: | 陶淳 |
责编: | 朱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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