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这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也是新闻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全面提升突发事件报道水平,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突发事件应对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信息发布、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十分重要。特别是在网络社会,公众对信息透明度的要求大幅提升,对虚假信息的容忍度显著降低。
正所谓 “大路不通,小道必兴”。突发事件发生后,如果信息发布不及时、采访报道跟不上、舆论监督不到位,就会给各种虚假信息甚至谎言谣言大开方便之门,甚至让有关政府部门陷入“塔西佗陷阱”。
2007年颁布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提供了法治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领域热点舆情易燃多发,网络舆论更趋复杂,给我们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出了新课题。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特别是信息发布、新闻报道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比如,有的被动应对、发声迟缓,有的不能正确对待媒体报道,限制甚至阻挠记者采访等,给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这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总结现行法律施行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直面突发事件应对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呼应了现实需求,回应了公众关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突发事件,因其突然性、不确定性和社会性,为公众所关注。“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故意传播有关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新闻媒体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地位、作用,释放了突发事件应对要及时不要拖延、要真实不要虚假、要开放不要封闭的明确信号,体现了立法上的进步、制度上的完善,赢得各方面普遍赞誉,对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对水平意义深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把突发事件应对法落到实处,转化为改进实际工作、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需要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树立法治思维、加强协同配合。
作为中国新闻界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中国记协将立足职能定位,落实法律规定,支持新闻媒体依法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当好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
编辑: | 邓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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