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皮包公司,在没有任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竟然通过假合同和假冒合作公司管理人员等方式,从融资公司骗到了5000万元融资款。近日,本案其中三名被告人均因合同诈骗罪受到刑事处罚。
2019年,被告人张某、林某甲、林某乙经上海某商贸公司老板陈某指使,通过与大型通讯公司内部人员勾结,以假冒通讯公司业务经理和工作人员的方法,制造了上海某商贸公司拥有该大型通讯公司6000万元债权的假象,致使广东某融资公司向上海某商贸公司融资5000万元。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盛琳接受采访称,当时是进入某大型通讯公司的会议室,在通讯公司内部签订了相应的保理合同,并最终支付了这5000万元。
经查,涉案的上海某商贸公司实际上是一家“皮包公司”,通过伪造合同、银行流水以及找人假扮某大型通讯公司经理等方式,最终骗取了5000万元融资款。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涉案商贸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已被另案处理,其幕后老板陈某仍在追捕中。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盛琳称,被害单位去调取相应的银行转帐记录,应当是直接去银行等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单位直接尽职进行调取,但是本案中的被害单位却是直接从上海的这几个被告人处获得了相应的银行流水,但是对于银行流水的真实性以及可信度均没有进行核实,最终导致了被骗这样一个结果。
近日,虹口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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