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西安莲湖区城管人员“倒烟头拍照”事件,西安市莲湖区官方21日发布调查报告称,经查看监控录像,烟头来源系两名检查人员沿途捡拾收集,拍照系留痕佐证。莲湖区官方表示,此次事件暴露了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诚恳接受媒体和网民的批评监督,并向广大市民群众表示诚挚的歉意。
据介绍,12-25,按照莲湖区城管局安排,该局工作人员汤某某、李某某、申某某驾乘电瓶巡查车,三人于早8点05分从环西街办开始检查,9点左右进入自强西路红庙坡段,9点04分申某某、李某某两人从铁运商店门前下车,沿道路北侧人行道及道沿下徒步检查并捡拾烟头,9点06分左右行至柏岭金属材料商户门前,将手中所持塑料袋中捡拾收集的烟头倒于地面,用脚拨散,开始清点,共计32个。清点时,申某某拍摄商户门头位置及地面烟头留证,清点完后,两人随即离开。
约9点06分至08分,检查车辆驾驶员汤某某联系明堂环卫公司红庙坡街办项目部的该路段当值班组长汪某,汪某骑电动车通知保洁员清理了倾倒的烟头。保洁员到达现场距两人离开时间约1分半。
回应称,按照《莲湖区“烟头革命”与“以克论净”专项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规定,莲湖区城管局采取明查和暗访两种方式每天对全区的环境卫生和烟头情况进行检查。监控中申某某、李某某,均是西安市莲湖区城管局市容科的工作人员,平时主要负责对各街办市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关于烟头的来源,报告中称,经查看沿途监控录像,两名检查人员在铁运校西侧、公交站、柏岭金属材料店附近均有多次明显的俯身捡拾动作,可以清晰看到,这些烟头应属其沿途捡拾收集。根据莲湖区城管局检查工作规范流程,检查人员在检查期间应告知道路上的保洁员或管理人员随同检查并确认,如暗查,则要在道路检查后联系保洁员或管理人员现场共同确认检查结果并及时清理,检查情况及结果须以照片资料为准,工作必须通过拍照留痕佐证。
西安市莲湖区专项调查组表示,两名检查人员,身为监督者,却违反检查工作标准和流程,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规范、不细致,作风不扎实;莲湖区城管局日常管理存在漏洞,制度执行不严格,监督检查不到位;莲湖区城管局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致使检查人员业务能力不足。
记者了解到,此前有报道称,负责该路段卫生的环卫工李师傅夫妻俩,曾因树根下被倾倒的50个烟头罚款200元。李师傅妻子表示,调出监控发现也是这两人所为。
关于此问题,西安市莲湖区官方表示,经查,该保洁员于12-25曾被陕西明堂环卫公司处罚200元,原因为其与妻子违反道路清扫保洁“两扫全保”规定,即:早晚两次普扫,每次在规定时间前将责任路段全部清扫一遍。当时,二人未在规定的早7点前完成普扫任务,造成漏扫,垃圾和落叶没有清理。所以,陕西明堂环卫公司对路段长和这两名保洁员均进行了处罚,分别罚款100元。两名保洁员系夫妻,共罚款200元。
西安市莲湖区专项调查组表示,加强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推进监督检查标准化、规范化;由莲湖区城管局进一步修订完善道路清扫保洁检查考核办法,规范检查的流程和环节,加强对保洁公司的日常监管,切实维护好保洁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检查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工作职责与责任,对存在问题的人和事,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追责问责;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莲湖区官方表示,此次事件反映出工作不扎实,制度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格,检查考核方式不规范、不细致,城市管理检查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暴露了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在社会上引发热议,带来了负面影响。我们诚恳接受媒体和网民的批评监督,并向广大市民群众表示诚挚的歉意。
(来源:莲湖发布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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