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号我们栏目对车载灭火器回收机制不健全问题做了报道,引起了消防部门的重视,今天(12-26)记者登录上海消防网查询发现,目前网站内容已经更改。
记者从市消防局了解到,节目播出后,上海消防网有关灭火器回收的信息已更新。记者再次登录该网站,发现首页左侧的查询服务栏中,原本上海市灭火器维修企业名单等三个链接已被删除。消防部门表示,将尽快核实灭火器维修企业信息,并督促维修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提供灭火器报废回收服务。
对此,有法律专家指出,目前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完全是没有涉及到车载灭火器回收的问题,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也是只是涉及到了一些有关灭火器的规定,但是关于具体的回收也没有细致的规定。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胡玥说:“现在能够查询到的,相对对于这一块有直接规定的,是由公安部出的一个标准,名称叫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但这个标准也不是明确的法律规范,这里面当然规定了一些报废的要求和处理规定,但关于如果不进行报废,由报废产生的一些问题,也没有规定一些后续的法律责任。”
对于专业维保单位拒收个人提供的过期车载灭火器,胡律师表示,虽然单位有义务回收灭火器材,但也需要考虑到企业成本等一系列问题,专家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尽早完善相关法律。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胡玥表示,灭火器回收报废的过程,确实有一定硬性标准和规则,要符合这些规则企业必然会产生一定成本,如果要求企业完全免费回收这些灭火器,可能从经济利益角度也会产生一定问题,所以我们觉得从这个角度来说,也是法律上面和各个规范层面对于企业利益的保护也应当有所加强。
(编辑: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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