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环境保护部召开2017年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介绍我国中央环保督察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主持发布会,并通报环境保护部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追责问责是中央环保督察一项鲜明特征,每次公开相关情况都会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但是,一直以来也存在一些质疑的声音,例如有人说中央环保督察问责雷声大、雨点小,对象都是“小虾米”;也有人说看到的仅仅是问责人数,不知真假;还有人说问责重点不在环保系统自身,反而在其他部门,是否有失公允。对以上种种问题,请问您怎么看?
刘长根:对于环保督察来说,推进具体环境问题整改和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是“车之双轮、鸟之两翼”,必须同步推进,一是解决具体问题,一是形成长效机制,两者缺一不可。中央环保督察问责大致分为三个情形:
一是督察进驻期间,即边督边改过程中,地方根据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举报问题,对存在失职失责的进行问责。第一轮边督边改共计问责18199人,我们也作了分析,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75人,科级6386人,其他人员10938人。由于是群众身边的问题,问责对象更多是基层干部。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这类问责不但能够推动解决具体环境问题,还能有效强化基层环保意识,起到消除“中梗阻”,打通环保工作“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二是进驻结束之后,督察组会向地方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第一轮督察共向地方移交了38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这部分问责更为注重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目的在于倒逼党政领导干部真正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第一批8省(区)问责情况已向社会公开,包含130名厅级领导干部,其中有24名正厅级干部。截至目前,第二批督察移交问题问责工作基本完成,从整体来看,和第一批相比,问责力度加大,将来同样会向社会公开。
三是在整改过程中,地方主动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开展问责,或是根据我们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这类问责侧重于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12-25通报的南通市督察问题,就是这类情形。举报以后我们去查,查完以后移交。所以中央环保督察问责有这么三个情形。
关于问责其他部门的问题,我想大家容易理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山水林湖田草是生命共同体”,中央环保督察是综合性的督察,是“大环保”的概念,所以不管是环保部门,还是其他部门,只要失职失责,都要进行问责。这也是中央环保督察的基本要求。以边督边改问责为例,涉及地方党委领导干部1488人、政府4254人、相关职能部门6638人,另有国有企业、基层社区、村委等相关责任人员约6000人。在相关部门中,问责环保部门2612人,国土923人,林业804人,水利580人,住建433人,农业369人,城管337人,安监159人,工信155人,交通118人,公安56人,发改50人,旅游42人,基本涵盖环保的各个方面,体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不存在有失公允的问题。
各个地方问责的人员清单,我们都掌握,包括人员姓名、职务、问责缘由等等,我们都掌握。公开工作是地方职权,开始确实公开的比较少,但是后来陆续到第三批、第四批,我们要求地方要加大典型案例公开力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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