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晚上10点半左右,通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先锋中队接到一起报警电话,报警人郭某称自己喝了酒驾驶汽车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要求民警将其拘留。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报警人郭某的车撞到了一根电线杆。郭某报警后就在现场等待交警。
经查,报警人郭某因心情不好,在先锋镇青年中路某家小吃店喝了啤酒白酒后回家。后来朋友找他有事,他就又开车出来了。
在事故中郭某将电线杆撞坏,自己的车也面目全非:发动机移了位,右前轮撞掉了,前气囊也打开了。事故发生后,郭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郭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也主动交代自己在2016年10月,曾因酒驾在江阴被处理过,驾驶证至今还被暂扣。
经鉴定,郭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19mg/ml,达到醉驾标准。郭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非营运汽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机动车驾驶证也将面临吊销,本人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中郭某负全部责任,将承担由此次交通事故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
12-26,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通州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来源:南通新闻 实习编辑:胡娜)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