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上海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017年8月起,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多次伙同他人至上海市嘉定区某超市,以买到过期食品欲至工商部门投诉为要挟,敲诈勒索该超市食品部管理人员王某甲、薛某某、王某乙、许某某财物。被害人王某甲、薛某某、王某乙、许某某因害怕魏某某至工商等部门举报后会受到超市处罚,遂每月私下凑钱,并作为保护费由王某甲以微信转账方式交付犯罪嫌疑人魏某某。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等人以此方式从被害人王某甲、薛某某、王某乙、许某某处非法获利累计人民币26400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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