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中午,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友谊路,一名13岁的中学生被撞,家长却在事发后6小时才报警,寻找肇事车辆,究竟怎么回事呢?
监控视频显示,事故发生中学生低头站在行车道上等货车通过,随后他开始小跑横穿马路,被一辆由南向北的白色轿车撞倒,中学生迅速爬起来,一瘸一拐离开,轿车司机也没有下车查看。
到了晚上,这个学生感觉不舒服才和他的家长说了中午发生的事故,家长便报了警。令家长感到气愤的是,司机当时没有停下车或者报警。
随后,民警根据监控记录的车牌号码,联系到了肇事司机,司机觉着自己非常委屈。
司机称自己也是一个学生家长,着急送孩子上学。当时他摇下车窗问有孩子有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被撞伤的孩子没有理他直接就走了。
民警称事故发生双方均存在疏忽,事发时中学生横过马路没有走斑马线,也没有看来车方向。而司机视野清晰,但他并没有避让行人。
“当时这个驾驶员做的不妥当,首先没有及时保护现场,另外他也没有报警,因为学生是未成年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目前,这名中学生在家静养,交警认定机动车驾驶人王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来源:新疆经济 编辑: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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