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晚上,在亚冠赛场首次中国德比战结束不久,中国足协接连发布了两条重磅消息。
第一条是关于2018年U23球员使用的政策:
为进一步通过职业联赛锻炼年轻球员,鼓励俱乐部加大培养青少年足球人才的力度,经研究决定:从2018赛季起,中超、中甲联赛俱乐部在参加中超、中甲联赛、中国足协杯赛的过程中,各俱乐部整场比赛累计上场比赛的U23国内(港澳台除外)球员,必须与整场比赛累计上场比赛的外籍球员人数相同。中国足球协会将制定完善具体实施办法,希望各俱乐部提早准备,届时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足协关于2018赛季中超球队使用U23球员的规定
其实早在今年关于每支球队必须上一名U23球员的规定,俱乐部之间早有对策,就是终场前派一名23岁以下的球员出场,既满足了足协的规定,又尽可能少地影响球队实例。此番规定出了“2.0版”,网友以及媒体人可是炸开了锅,有人调侃,有人为俱乐部想奇招。
对此,资深足球媒体人姬宇阳认为,足协的出发点是好的,这可以给年轻队员更多机会。“现在中超今年上半年联赛也证明了,很多U23球员其实可以打比赛。关键是什么,我们的制度一定要非常完备,你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姬宇阳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年轻球员,会在24岁之后突然没有球踢,对他来说,一年没有球踢,他的成长路上就会有个挫折。
姬宇阳:新政不利于年轻球员成长
已经退役的前申花队队长刘军,回忆起自己的职业生涯,“我觉得12-25岁的球员只能是靠体力,靠对足球比较简单的认识去踢球,真正踢球还是12-25甚至是32岁之间,这才是真正去享受比赛,阅读比赛的阶段。就是我自己个人的经验,真正我享受足球是到30岁之后,30岁我才真正的体会到足球的乐趣”。刘军认为,新政如果机械化地只通过这一年让他们去体验,就有待商榷。新政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很多细节有待改进。
刘军:27岁才是当打之年
第二条新政是关于球员转会的:
为限制职业足球俱乐部追求短期成绩、盲目攀比、高价引援、哄抬价格的行为,维护职业足球联赛市场秩序,促进职业足球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起,对处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征收引援调节费用。对于有关俱乐部通过转会引入球员的资金支出,将收取与引援支出等额的费用,该项费用全额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用于青少年球员的培养、社会足球普及和足球公益活动。各俱乐部应当从中国足球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规范引援行为,理性投入,依法管理,按照要求做好引援合同管理和备案工作,严禁通过签署阴阳合同等手段获取非法利益。中国足协将制定完善具体实施办法,希望各俱乐部认真贯彻落实。
足协关于球员转会收取俱乐部等额费用的规定
这条规定让网友惊叹,“苛政猛于虎”,足协这是按100%的比例在跟俱乐部纳转会税啊。同样,这个规定也引起了一些足球圈名人的反感。
其实,关于这一点,足协的出发点同样是好的。因为担任西班牙胡米利亚俱乐部副主席,解说员李翔经常需要去西班牙调研球队,他就感受到,如今的中超,已经成了国外俱乐部甩卖低水平运动员的宝地。“我们现在在西班牙马路上走一圈,都会有经纪人跑过来问我说,谁谁谁能卖给中国吗?不管什么名字,全部都往你这里扔,因为扔一次又不要成本的”。不过,李翔坦言,征“引援”税并不是解决这个办法的好办法,这无疑是矫枉过正的。
李翔:新政矫枉过正
姬宇阳指出,像这样等同于100%“征税”的方式,国外从未有过先例。“中国足协以前是不作为,现在是乱作为”。姬宇阳说,如今俱乐部花在外援上的前,已经犹如脱缰的野马,无法控制。足协像刚睡醒一样,发现中国很多外援的工资超过梅西和C罗了,关键是我们大量的钱流失之后,我们国家队在这一次12强赛当中成绩不好,然后一下大家就觉得是不是要干点什么,于是就进入了乱作为的阶段。
姬宇阳:足协从“不作为”到“乱作为”
(编辑:张纯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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