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晚20时35分,四川凉山州会理县公安局交警队接到群众报警,在会理县境内G108国道,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已致一人死亡。接警后,交警大队迅速组织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在现场民警发现,一辆红色小型SUV逆向斜停在道路中间,与一辆银色轻型货车左侧车头相撞,两车均受损严重,现场一片狼藉。 而在红色SUV旁,躺着一名年轻男子,已经不幸身亡。
经询问车上乘客,当时车上坐了4人,包括死者在内,但是民警在现场勘察只发现有3个人,车主李某某因伤去医院了。
事发时在红色SUV上的女子范某某、男子杨某某均指认已经死亡的男子胡某某是当事驾驶员。
会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徐明送表示:“然后我们心中就有种疑问作为车主他倒提前离开现场。”
李某某的行为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怀疑。随后,民警调取了事故附近监控卡点的记录,监控视频照片上显示,该车是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人在驾驶。而被指认的驾驶员,死者胡某某却穿的是一件蓝白相间的条纹T恤。
肇事司机另有其人,民警立即赶赴会理县人民医院,找到了事故后离开现场的李某某,连同车上乘客范某某和杨某某,一起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调查。不过,民警找到李某某时,却发现他穿的是一件浅黄色条纹的体恤。在询问中,李某某也坚称开车的是死者胡某某,自己坐在驾驶员后面。
随后,民警对李某某进行身体检查,发现除了手臂、脸部有轻微的挂伤之外,在其左肩下有一条长约15厘米,宽约4厘米的勒痕,而这条勒痕应该是李某某在驾驶车辆发生相撞时被安全带勒伤的。民警又调取医院门口的监控,发现李某某于当晚在他人陪同下走进医院,当时穿的正是一件黑色的体恤。 证据环环相扣,证明事发时驾车的正是李某某,而且经过血液酒精检测,李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0.8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在民警耐心的劝导和证据面前,李某某在第二天上午终于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范某某和李某某是男女朋友关系,杨某某、死者胡某某均在李某某手下打工。事发当天下午,4人在一起吃饭,期间,李某某因交际应酬到旁桌喝了几杯白酒。此后,李某某驾车行驶至G108国道,车辆压过双黄实线与对向车辆相撞。事发后,李某某看到胡某某人已经不行了,深知自己属于酒后驾驶,不但保险公司不理赔,自己还需要承担事故责任,便指使女友和工人杨某某指认死者胡某某为驾驶员,然后自己先离开现场。目前,驾驶员李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已被会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而涉及作伪证的范某某、杨某某也移交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成都经济频道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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