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南一间月子中心吕姓护理师,拿吹风机吹烘出生仅三周的男婴臀部时,因疏忽未注意,造成他全身10%二度烧烫伤,让爸妈气得提告共求偿600万元(新台币,下同)。对此,月子中心林姓负责人和吕女则称,幼儿感受痛苦程度不高,请求抚慰金显然过高。法官认为,这伤害终究是终身性伤痕,对男婴身心发展或将产生影响且无法抹灭,判护理师和月子中心共得赔偿70万元。
判决指出,12-24和月子中心签约,小孩和妻子于同年12-24入住。同年12-24,吕女未注意吹风机时间,过度吹烘,造成小孩两侧臀部、大腿、生殖器大面积烫伤。
陈父指控,吕女紧急通知林姓负责人协助处理,林竟违反烧烫伤处理原则,要求其他护理师拿取冰块放入水盆,将小孩受伤位置浸入冰水盆冰敷冷却,造成二次伤害,导致小孩受有二度烧烫伤,占总体表面积10%。
陈父说,小孩日后进行植皮、减少伤痕的外科手术费用,造成一辈子自卑痛苦。她和妻子因喜获麟儿欣喜不已,孰料稚子无端遭此横祸,请求被告连带给付小孩400万元,他和妻子各100万元。
吕女和林女则称,婴儿感受痛苦程度不高,请求精神慰抚金显然过高;又因婴儿所受伤害情节非重大,父母不得请求慰抚金,纵可请求其金额也属过高。
刑事部分,吕女经二审判决4月徒刑确定。民事部分,台南高分院法官询问成大医院医疗费用,院方回函,“手术需全身麻醉及病房费用,每次约需10万元。分2次或3次全部切除,则端视病人皮肉松紧度而定,总共费用需20、30万元。手术时机则建议大于3岁。”
法官认为,被害人受伤时是仅出生三周婴儿,虽无法言语但其痛苦必大,且受伤部位固然可外科手术去除至线性疤痕程度,且左后臀部又是内裤遮盖范围,在外观上非暴露于外者,但终究是终身性伤痕,对身心发展必产生影响且无法抹灭。
法官表示,吕女初入职场经验不足,造成此次伤害亦甚自责,和院方事后也用心照顾补偿男婴,判赔偿男婴50万元,连带给付父母各10万元。全案可上诉。
(编辑 施蒙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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