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下午3点多,一名12岁的男孩涛涛放学跟妈妈回到浦东新区惠南镇的家,因为着急上厕所,涛涛拿着妈妈的钥匙,开门之后直接冲进了厕所。大约过了半小时,门口突然传来了一些声响。陶姐是涛涛的妈妈,当时她人在厨房,听到动静之后,赶忙到门口查看。
这时,眼前的一幕把她惊出了一身冷汗:一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子手持凶器,站在玄关这里。看到对方这一身装扮,陶姐顿时意识到对方来者不善。于是,她把涛涛挡在身后,并试探着了解这名男子的意图。男子略微犹豫了一下,说是自己急需用钱。
一想到站在身后的年幼的儿子,陶姐逼自己冷静下来。简单交谈了几句之后,陶姐注意到了一些细节,这个蒙面男子和她原本想象中的劫匪有所不同。既没有大声说话,也没有做出惊险的动作。于是,陶姐佯装放下戒备,开始和这名男子进行交流。陶姐拍了拍沙发,示意可以坐下聊,男子并没有拒绝。
男子自称是初犯,他之所以铤而走险,是需要一笔钱救急。男子告诉陶姐,因为丢了工作,欠下的贷款眼看就要逾期。男子坦言,经济的困境和妻子的指责,使他最终选择了犯罪这条路。这时,陶姐又站在一个妻子的角度,试图说服他。在陶姐的劝说下,男子的情绪平复了不少,并准备起身离开。见状,陶姐一边说话,一边把男子往门外推。
这场与歹徒的周旋,历时40多分钟,陶姐最终成功劝退了这名男子。但事后,陶姐对他产生了怜悯和同情,再加上她认为自己答应过对方,所以,一开始,她并没有报警。但陶姐的家人认为,虽然这件事从表面上看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事实上,依然有很多不可预知的隐患。
陶姐家人坚持报案这一点,也得到了警方的赞同。经过警方一系列工作,很快,一个名叫吴刚的男子进入了视线。12-24中午,犯罪嫌疑人吴刚落网。吴刚说,陶姐的一番话朴实真诚,很是打动他。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吴刚有期徒刑3年。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赵祎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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