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北川县永昌镇一火锅店老板到派出所报警称,近段时间他总是发现火锅店的食材有丢失,以前丢得不多就没在意,前两天发现丢的东西有点多了,包括火锅底料、酒水、饮料和菜品。
因每次丢失的食材金额不大,民警推断应该是店内员工所为。调取店内监控民警发现,12-25晚22时许,一名男子慢条斯理在店里“配菜”。酒水、饮料、菜品、底料一样不落下,装了几塑料袋提起出门了。经火锅店老板辨认,男子疑似店里员工郑某。
12-25下午17时许,民警赶到郑某出租屋。此时桌上还放着火锅残汤和剩菜。在证据面前郑某承认,年后他已经多次在火锅店拿东西。
因为他是火锅店配菜员,晚上下班等员工都走了后,就顺手牵羊给自己也配些菜品,回家后就在躲在家里涮火锅吃。郑某认为,每次只拿那么一点点不会引起老板注意。但就在12-25晚上,因为计划请一个朋友在家吃火锅,于是下了狠手多拿了几袋走。
民警了解到,郑某20岁,永昌镇人,有过盗窃违法前科。过年前才到火锅店打工当配菜员,到案发已偷拿店里火锅食材有近10次,经老板估算价值600余元。12-25,警方对郑某作出了行政拘留9日处罚。
(素材来源:四川新闻频道 实习编辑:刘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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