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到儿子的长期折磨,一怒之下,崇明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愤然反抗,上演了一场父子相残的人间惨剧。崇明法院近日对一起七旬老父杀害亲生儿子的案件做出依法判决。
12-25,被告人郁某受到被害人郁某多次索要钱财并逼迫下,在阳台起了争执,其后争吵揪扭过程中,被告人拿出木柄跳绳甩打被害人,缠斗过程中为防止被害人殴打自己,被告用跳绳将被害人勒住,最后导致被害人窒息而死。
为掩盖杀人事实,被告还将被害人从二楼阳台推下,造成被害人自杀假象。
随后在公安机关调查时,被告才坦白了杀人的真相。
据了解,被告人与被害人是父子关系,被害人郁某常年无业,有多次前科劣迹,不仅不承担女儿的抚养责任,还经常以恐吓、殴打等手段向被告及邻里索要钱款挥霍。
被告人郁某:“出去弄到了钱,吃喝嫖赌、吸毒样样来的。到我兄弟那里要钱,我兄弟给他500块,他说要1500块,就和我兄弟、弟媳妇吵起来。我跑过去劝,被他打了,把我两颗牙齿打掉了。边坊有些看到他凶蛮吵闹,就给他一点,让他走,就给他缠住了,下次还要去,一直这样的。”
经庭审举证、质证,法庭依法认定被告人郁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郁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法官表示,考虑到被害人的劣迹斑斑,以及被告长期遭受暴力和精神折磨才义愤杀人的事实,被害人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这样的判决结果也属于从轻判决。
法官徐琼花:“案子发生以后,被告人、被害人的亲属所在村委会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都出具了书面意见。社区的数百名群众联名写信到公安、检察院、法院,请求对被告人从宽处理。我们根据本案的案情来认定被告人情节较轻,对他作出从轻的处罚,也是符合民意,老百姓能够更大程度地接受认同我们的判决,使得我们的判决结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崇明台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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