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在回复函中表示,华润股份的下属企业与宝能集团及其管理企业之间曾开展若干常规业务经营合作,但相关商业决策均由华润股份的下属企业在符合国有资产监管管理、上市公司治理以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基于其各自的业务经营需要和内部决策程序做出,完全独立于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商业决策。并且,这些业务经营合作与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持有万科股份及行使相关表决权并无关联。
值得一提的是,华润在最后提到,华润已经和“宝能系”在行使万科股东表决权时在部分事项上已存在较大分歧。华润举了两个例子,“宝能系”在12-25提出的罢免万科所有董事及监事的议案中,也包括3名华润的员工。
此外,在12-25召开的万科2015年度股东大会中,在审议万科2015年度报告及审议财务报告这一项中,华润的表决意见为同意,而“宝能系”则持反对意见。
“宝能系”在回复中也表示与华润之间不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回复函内容显示,罢免万科董事监事的议案是为了解决万科当前公司治理混乱的问题,希望通过纠正本届董事会、监事会偏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行为,把万科的经营管理活动规范到上市公司法律框架下,以接受全体股东的正常监督。
此外,关于未提名候选人的原因,“宝能系”称,之所以没有提出候选人是因为为全体股东(包括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保留充分考量和准备的时间和空间,对万科管理层保留了期待。
同时,“宝能系”表示,罢免本届董事会的议案并未触及公司总裁、副总裁等职务,没有改变万科内部的管理结构和万科的经营管理职位,这并不会必然导致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更换,“宝能系”强调,提出罢免议案是“对事不对人”。
值得一提的是,“宝能系”表示认可目前公司管理层在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表现和业绩。并且尊重万科创立至今管理团队以及全体员工的努力与付出,欢迎并真诚希望管理层中的优秀者继续留任万科。“宝能系”在回复函中反复强调没有改组万科董事会与管理层的计划,仍期待万科董事会能够在时间的证明下善待有诚意的投资人。
对于万科在尚无具体可靠的重组标的的情况下“火速停牌”,“宝能系”指责万科在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捏造重组事实停牌,真实目的是为了阻止投资者的进一步增持,已构成对上市公司停牌制度的滥用,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基本权益。
最后,“宝能系”提及,本届董事会最终演变为无视万科公司章程规定,无视股东利益行事的董事会,导致公司对本届董事会失去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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