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房屋租赁纠纷,原告打赢官司,但被告却拖延支付。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上海普陀法院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的多张银行卡内均无足额钱款,但其中有几张银行卡却绑定了被执行人的“支付宝”。于是,法官重点监控上述银行卡的动向,果然获得了成功!
小刘从网上看见陈某发布的房屋出租信息,当天便联系看房并支付定金5000元。几天过后,小刘与陈某的委托人签订合同,租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时间,经营麻辣烫,每月12000元。当时,小刘支付了8万余元租金及押金。
之后两天,小刘开始装修,过了一周,二房东卢某来到店里向小刘出示了其签订的合同,说房屋没经过他的同意不能转租,并要求小刘将房屋还给他。
一头,卢某催促小刘还房屋,而小刘再联系陈某,陈某表示让他再转让给他人,可小刘再联系其他人时,得知这种情况,都不愿要了。
卢某盯得很紧,小刘不得已将房屋交还给卢某。小刘认为陈某采取欺诈手段将不能转租的房屋出租给他,致使房屋被收回,合同无法履行而终止,要求返还8万元。经过上海普陀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某返还小刘5万元。
可之后,陈某没有返还。小刘便向普陀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张凯经调查后发现陈某名下有很多张银行卡,但都仅剩几元钱。
为区分众多银行卡中的“休眠银行卡”和“活跃银行卡”,张凯法官依据最高院发布《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6省增加阿里巴巴互联网查询功能》的文件,查找到了陈某“支付宝”账户所绑定的几张银行,并作为重点监控银行卡。
几天过后,一张绑定银行卡转进2万余元,又过了几天,另一张绑定银行卡转进3万余元。张凯法官迅速将银行卡余额划扣到法院执行款专户,并第一时间返还给小刘。小刘对普陀法院执行的表示感谢,对张凯法官的睿智啧啧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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