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12-26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所提出的违规填海等56个具体问题,制订了172条整改措施清单,并明确了有关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2-26至12-26对海南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当年12-26向海南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反馈指出,海南沿海市县财政对房地产过分倚重,向海要地、向岸要地情况严重,大量房地产、旅游地产集中布局在风景优美的滨海一线,对海洋生态和海岸线自然风貌造成破坏。对此,此次发布的整改方案明确提出了6大类21个方面的重点措施,明确了确保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只升不降、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全面巩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全省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主要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不低于95%,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方案还明确将在2018年6月底前出台《关于加强重要规划控制区规划管理的决定》,上收滨海地区、生态敏感区等重要区域的规划管理权。2018年底前对已批准的184宗围填海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或破坏的围填海项目,2018年底前根据后评估结论制定海域整治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方案还提出,针对督察指出的儋州海花岛、万宁日月湾、三亚凤凰岛、海口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和葫芦岛等项目,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海,制定“一岛一策”整治方案,限期完成上述区域的整治工作。
1、三亚市政府2012年至2015年多次干预相关部门对位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海岸带200米范围内的小洲岛度假酒店项目的执法活动,导致该项目持续违法建设。2016年,甚至授意相关部门为该违法项目补办手续,直至督察进驻期间才慑于压力撤销有关审批。2016年以来,三亚市政府及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违规为占用海南省陆域Ⅱ类生态保护红线的鹿回头片区半岛一号项目办理了相关手续。
方案要求全面清理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保护区内全部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到位,完成生态修复工作。责令三亚市政府按程序重新申报调整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停止调整后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项目建设和营业,并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违法违规审批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2、儋州市海花岛填海总面积783公顷,儋州市政府及海洋部门化整为零违规审批,将填海项目拆分成36个面积小于27公顷的子项目,并于12-26一天内批准18个子项目,于12-26一天内批准另外18个子项目。海洋部门对该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处罚不到位,项目施工造成大面积珊瑚礁和白蝶贝被破坏。方案要求,立即责令海花岛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项目区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专家意见加快开展生态修复;对项目按照分类整改要求列出措施清单,一个一个问题整改到位,项目销号一个复工一个;规范海域使用审批,严禁违规审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格依法审批用海项目;2018年6月底前,对海花岛项目存在的海洋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项目总填海面积97公顷,包含日岛和月岛。万宁市政府未组织编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填海面积为49.1公顷的月岛项目于2015年10月未批先建,海南省海洋部门对其监管不严,2017年2月才责令停止建设,但直至督察进驻期间才实际停止违法填海行为。周边岸滩已出现大面积淤积并形成连岛沙坝,极大地破坏了海洋自然风貌。方案要求,立即责令日岛、月岛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海南省海洋部门已于2016年11月对月岛项目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督促项目业主开展整改工作,并加大巡查力度;聘请权威机构开展环境评估。2018年5月底前,完成围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价、生态补偿及岸滩整治修复等报告编制和报批;2018年9月底前,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的生态整治修复工作;万宁市政府编制日月湾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并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和规定程序报批;2018年9月底前,对万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日岛、月岛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4、三亚市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贸区项目存在未批先建、野蛮施工破坏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海洋部门、三亚市政府对其监管不力。2017年7月,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贸区项目已全部停止建设。方案要求,继续开展红塘湾填海海域海水水质监测工作,加强属地巡查监管;根据“多规合一”的《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和《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及海洋功能区划要求,加快三亚新机场及临空产业配套区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手续;聘请权威机构开展填海项目区域生态环境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专家意见开展生态修复;此外,方案介绍,自2016年11月起三亚市政府已对三亚新机场临空产业园空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行为立案8宗,2017年12月底前已结案5宗,移交1宗,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剩余3宗案件的查处工作。
5、海口市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等填海项目存在化整为零、省市及相关部门对其越权审批等问题。方案要求立即责令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等填海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开展海洋生态影响后评估和生态修复。聘请权威机构,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南海明珠人工岛项目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依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实施生态修复;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如意岛、南海明珠人工岛后续建设项目加强执法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海洋环评报告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围填海项目管理各项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三亚市凤凰岛以三亚国际客运港和国际邮轮港名义取得海域使用权,实际开发房地产酒店用地远超港口用地。一期填海面积36.5公顷中港口用地仅占5.6%,而住宅用地高达17.6%、酒店用地高达29.9%,2013年三亚市国土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性质变更手续。该宗土地变更用地性质的行为,导致有关企业又以邮轮码头建设为由,在这敏感水域填海造地二期工程49.9公顷。目前,由于填岛造成水流变化并降低水体交换能力,三亚湾西部岸线遭到侵蚀、三亚河污染加剧等不良生态后果已经显现。据2016年海南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三亚湾西部有2.1公里的海岸遭受侵蚀,平均侵蚀速度1.0米/年。方案要求,立即责令凤凰岛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实施分类整改;聘请权威机构,于2018年底前完成对项目区海洋生态环境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开展生态修复。对凤凰岛周边海域侵蚀的岸滩、海洋生物资源以及珊瑚生态系统进行全面修复;2018年2月底前启动三亚河口清淤疏浚工程,工程范围为三亚桥和潮见桥下游至河口外邮轮码头水域,2019年底前完成清淤疏浚工作;根据《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和海洋功能区划,完善项目区规划,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布局,完善项目建设手续。
7、文昌市政府将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33公顷的陆域范围全部划入生态旅游区开发范围,涉及核心区468公顷、缓冲区171公顷。2014年,文昌市政府违反保护区总体规划,违规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将保护区内41.3公顷现状林地规划为酒店用地,并侵占5.5公顷林地开展旅游道路建设。在调整规划过程中,海南省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把关不严,大开方便之门。2013年以来,山海天精品酒店、鲁能山海天展销中心、光明路等项目在保护区内陆续建成,毁坏沿海防护林8.6公顷,文昌市国土、环保等部门为相关项目办理了审批手续。方案要求,责令文昌市政府对违规审批的规划和项目予以纠正,全面清理不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规划,2018年2月底前,将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用地全部退出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开发范围;责令违法违规项目停止建设和营业,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坚决依法查处保护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2018年9月底前,责令项目业主单位拆除或迁建鲁能山海天展销中心、山海天精品酒店,及时复垦复绿,恢复修复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对涉及违法违规审批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方案还提出,海南将严格控制围填海总量,实施围填海限批,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全面禁止围填海。
目前,整改清单中的56项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部分重点问题的整改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截止今年12-26,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海南移交的2358件信访件,已经办结2180件,办结率为92.45%,责令整改企业1793家,立案处罚649家企业,罚款金额3940.31万元,立案侦查19起,拘留49人,约谈459人,问责296人,同时,通过举一反三,自查发现环境保护具体问题3590件,并已实施整改。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敖德芳 符雅 王则斌 实习编辑: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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