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举措效果如何?企业家的司法需求有哪些?服务三年行动的发力点是否精准?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高院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修订稿)》,向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找准服务保障三年行动攻坚之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
本次参会的10位企业家代表有国有企业负责人,有民营企业家,有外资企业和港澳台资企业管理人员,身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大家开诚布公、畅所欲言,认为辽宁省法院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制定服务措施,体现了辽宁法院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向社会各界释放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围绕进一步做实“公正与效率”主题,破解执行难、提升法官专业能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市场主体需求是第一需求,市场主体评价是第一评价!”听取发言后,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表示,辽宁省各级法院将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理念,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要继续升级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活动,以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好专项整治,持续增强服务企业的精准性实效性。要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改进队伍作风,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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