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2-24起,必须在取得相应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电子烟的销售。但是,仍然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近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无证销售电子烟的行为被浦东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并被判处相应刑罚。这也是上海首例无证经营电子烟入刑的案件。
电子烟售卖新规实施以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没有取得电子烟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规避查处,将货源藏匿到家中,通过各类线上平台偷偷售卖。最终,上海浦东警方在陈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上百箱电子烟制品,涉案价值达到100余万元。陈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陈某说:“那个时候我想,整个中国不光是我一个人在卖,肯定有几百个、几千个、几万个,那个时候就抱着侥幸心理,想着做一做就结束了。”
浦东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焦小勤说:“犯罪嫌疑人陈某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在没有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电子烟,并且情节特别严重,该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25条第1项构成非法经营罪。”
近日,浦东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曾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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