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生今年2月在一次升级维护中意外发现,这辆车在去年12-26有过一次维修记录,故障显示为前轮轮毂轴承噪音,然后修理人员更换了两个轴承。
车主方先生说,修理人员称更换了两个前轮轮毂上的轴承令他很纳闷。因为方先生买的是一部全新的车子,怎会在购买之前更换过零件呢?
12-26的维修记录
7月的购车合同
方先生查询了这部进口车的随车检验单,又有意外发现。意向书上明明说好是新订购的车,居然早在2014年就已经进关了。
全新的车子,为什么要更换轴承?为什么不把这一情况告知消费者呢?
闵星车行客户经理解释:“如果我拿个别的什么以次充好了,那这是不对的;我去隐瞒(维修)记录了,那也不对;我也没有这样去做。我总之是为了品质放心,为客户安全放心。如果说我们觉得没必要换的话,我们做这个动作干嘛呢?还给自己找麻烦……”
为何车辆早在合同签订前就已经进关了呢?
闵星车行客户经理:“这是期货销售和现货销售的区别嘛,意向书嘛,当时为了收您的钱,后续为签合同打基础做准备嘛。从销售渠道上讲,是没问题的,是能够经得起法理推敲和事实推敲的。”
这些说法果真经得起推敲吗?
记者咨询了市消保委汽车办,专家表示,有过维修记录的车辆其价值无法完全等同于新车,一般来说都会折价销售;此外,库存时间越长,车辆性能受到的影响就会越大,价值也会随之降低。这两点在销售时都必须向消费者明示。
方先生表示他将诉诸法律,而一旦欺诈认定成立,根据消法中的相关条款,销售方可能会面临退一赔三的高额赔偿。
(看看新闻网记者:吴骥 编辑:钱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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