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去世后,房子竟然成了物业的员工宿舍?近日,上海一小区里就发生了这样离奇的纠纷。
去年7月,一位孤寡老人在家中离世,由于老人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结婚生子,无人继承的房屋一下子找不到“物主”。于是房子一开始被居委用来做仓库,移交给物业后又被擅自改成了员工宿舍,据说还花了好几万装修费。
当居民投诉时,物业经理还上门做起了思想工作,试图让居民接受这一荒谬的行为。
居委会的态度也模糊不清,既承诺会让房客搬出去,同时又帮着物业说了不少话。
似乎在有关居委和物业公司看来,既然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好好利用起来”。这算盘打得不错,但合理合法吗?对此网友们也是意见不一。有人说,这是在“接管”遗产,也有人觉得,这是在“管理”空置房。更多的人则表示愤怒,认为这种行为是对孤老遗产权和社区居民权益的双重侵犯。
事实上,对于孤寡老人遗留的房产,法律上是有严格规定的。有遗嘱或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协议办理;而像这种“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应当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法律从来没有,也不会规定,可以先占先得。
而在整件事情中,属地街道也表示很委屈,尽管现行法律规定了,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但从落实角度看,到底由谁上报?何时介入处置?如何实施管理?具体程序并不明确,这也令他们感到困惑。
随着老龄化加剧,未来可能会有越来越多孤寡老人群体出现,在此也呼吁相关部门尽快细化无人继承遗产管理的程序和规范,不要让“鸠占鹊巢”的事件再次发生。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金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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