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遗嘱继承纠纷,只有3年的诉讼时效,一旦超过,你将失去继承权。
举个例子,爷爷在遗嘱中,把唯一的房子留给了孙子小七,爷爷去世后,这套房子却被过户到了叔叔的名下。那么,小七除了要在爷爷去世的60天内,明确表示接受爷爷遗赠的这套房子外,还必须在三年内对叔叔提起诉讼,否则,这套房子他再也拿不回来了。
那么,如果小七一直不知道爷爷曾留下遗嘱,把房子给了他,过了3年,直到第四年才偶然得知此事,那么,是不是也过了诉讼时效了呢?并不是的,这里的三年时效,是从小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开始起算的,在他不知情的时候,是不算入时间的。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也就是说,如果小七直到爷爷去世了21年才知道自己遗嘱的真相,这时他也无权追回房子了。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编辑: | 陶淳 |
责编: | 朱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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