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能获得的税前扣除再次“加码”,最新政策明确:企业在今年4季度内,新购置的设备、器具等,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实行100%加计扣除。市税务部门正积极推动政策精准落实。
松江桑来斯光电的生产车间内,4台刚采购的自动镜头组装机已经“上岗”运作,它能自动拾取零部件、识别位置,完成镜头组装。
这是一家从事数码镜头模组研发与生产的高科技光电企业,受年初疫情影响,生产线技术更新计划迟迟未提上日程;四季度新政发布后,企业得知期间新购设备可一次性全额扣除,并允许税前100%加计扣除后,立刻调整设备采购计划,花费450万元新购入相关设备10台。
事实上,针对企业创新,税前扣除政策最先开始的是“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这一政策也在不断“更新”:从按75%,到按100%加计扣除;从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扩展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再到今年四季度,再次扩围到其他企业。这也意味着,更多企业投入100元研发费用,可按200元进行税前扣除。而现在,税前扣除政策内涵,也得到延展。
目前,全市税务部门正积极对接企业需求,通过大数据排摸、一对一辅导、推动政策精准落实。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慧莹 实习编辑:卫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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