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上午,首届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讨会在上海召开。研讨会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究(上海)基地和上海市法学会主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承办。
研讨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的精神要求,从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等相关实务问题,探讨司法对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的导向和保障,研究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为科技创新提供一个合理、稳定和可持续的职务发明制度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伟清、上海知产法院院长王秋良,以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部分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基层人民法院法官,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等,共1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与会嘉宾围绕“科技创新与职务发明制度的基本问题”及“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相关实务问题”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分享宝贵经验,并提出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研讨会取得累累硕果。
这是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究(上海)基地在上海知产法院挂牌成立后,由上海知产法院承办的首届研讨会。
作为全国首批三家知识产权法院之一,上海知产法院不仅在探索司法改革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也在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难题的破解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
早在成立的第一年,上海知产法院就与上海市法学会和同济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司法保护论坛”,围绕构建专业化审判机制开展专题讨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改革,拓展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实践路径。三年里,上海知产法院先后主办、承办或参与承办了“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体系构建”“专利案件审判实务研讨会”“计算机软件专利司法保护研讨会”“涉深层链接的著作权侵权问题研讨会”“特许经营纠纷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等,通过专题研讨,集聚专家智慧,破解审判中的实务难题。
正如宋晓明庭长在研讨会致辞中指出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为创新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和可预期的司法引导,促进科技创新法治环境的不断优化。”
在本次研讨会上,研究基地还确立了一个小目标——每年举办一次研讨会,将此作为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究交流的一个开放平台,打造上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亮丽名片。
三年间,上海知产法院还积极探索形成类案裁判指引,先后制定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计算机软件纠纷案件和侵害商业秘密案件审理指引,探索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类案审理模型,为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郭伟清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成立近三年来,坚持改革创新,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研讨会以科技创新中的职务发明法律问题为主题,契合了科创中心建设中激励人才的要求,通过深入研讨有利于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编辑:沈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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