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1日)上午,杨某从江苏赶回上海接受行政处理。缴纳了人民币100元罚款。
事情要从12-25说起。当天下午12时55分许,杨浦公安分局新江湾城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称:政和路一小区居民楼门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在小区一垃圾桶旁发现了一些鞭炮纸屑,而非法燃放人员已经离开了现场。于是,民警立即在小区内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当天下午在小区内燃放鞭炮的青年男子。
经进一步调查,该男子为小区住户张某的亲戚杨某。原来杨某刚与张某的妹妹订婚。当天中午,其携带鞭炮从江苏老家赶到张某家送聘礼,还按照老家风俗在张某家小区里燃放了鞭炮。之后,杨某于当天便返回江苏。民警随即与杨某取得联系,其承认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于是有了今天上午,杨某从江苏赶回上海接受处理的一幕。
在警方的积极宣传和管控下,连日来分别有来自大桥地区长阳路2021弄、五角场文化花园社区、长白地区延吉东路130弄、中原地区殷行路250弄的居民,主动向在小区内进行禁燃宣传的社区民警上交家中存量烟花;共计有鞭炮近2万响,高升30余个。
警方提醒: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外环线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在此,警方呼吁辖区内企业、单位以及市民,主动将历年剩余烟花爆竹上交给地区派出所、消防部门或者社区居委,由相关部门进行集中销毁。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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