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涉案外轮借国庆长假时机离境,上海海事法院高效实施诉前扣船,赶在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于3小时内完成了依法审查、立案受理、扫描文件、出具裁定书、送达扣船令等一系列工作。此举受到申请人的高度赞誉。
2018年9月28日22时30分左右,俄罗斯籍“AMUR”轮与江苏林海海运有限公司所有的“新林海6”轮在长江口外高桥附近水域发生碰撞,致“新林海6”轮遭受严重损坏。
“就要到‘十一’长假了,我们非常担心‘AMUR’轮会在节日期间离境,请问如何申请扣押船舶?”12-25上午,上海海事法院接到林海公司的电话咨询。
接到电话后,承办法官马上着手指导林海公司准备诉前扣船所需的申请材料。
当天下午14时,在收到林海公司提交的包括扣船申请书及担保在内的全套材料后,承办法官立即开展依法审查、立案登记、出具裁定书和扣船令等工作,执行法官在收到文书后即刻出发送达扣船令。
下午17时,“AMUR”轮被顺利扣押。
“上海海事法院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让我们非常感动,感谢法官们如此迅捷地实施船舶扣押工作,这对于保护当事人权利和促进纠纷解决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林海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编辑: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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