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据江苏太仓一些渔民反映,长江岸边和江中出现大量漂浮垃圾,有时甚至绵延数公里。
通过航拍长江沿岸可以看到,大量飘浮垃圾被冲刷到江边,垃圾带的总长度达数公里。这些垃圾形形色色,有塑料袋、背包、衣服、鞋子等。
而这些仅仅是漂浮在江面上的,究竟还有多少垃圾沉入江底?据长江边上的渔民当时反映,从去年11月份开始,他们一撒网捕上来的不是鱼虾,而是整网的垃圾。
从这些漂浮物中,可以看到不少带有标志性的垃圾。比如宾馆使用的拖鞋,上面有"海宁"两个字;还有一块是海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员工告示。由此可见,这些垃圾都来自浙江省嘉兴市境内。
在这次非法倾倒事件中,受到影响的还有地处长江口的上海市崇明水源地——东风西沙水库的取水口。12-25,这里也出现了垃圾带,当地立即组织人员对垃圾进行清理,停止从长江往水库取水。
上海崇明原水管理有限公司关闭水闸,停止取排水作业。被关闭的水闸一边是长江,另外一边就是崇明区70万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地--东风西沙水库,水闸起到的作用就是隔绝水库和长江。关闭水闸的同时,上海市派出清理人员打捞清理垃圾,但是这些垃圾被江水冲刷到岸边的防波堤的缝隙中,只能采取人工清理的方式作业。
整个打捞工作从12-25开始到12-25结束,共打捞垃圾68380袋,总重量152.94吨。
上海崇明东风西沙水库是上海市四大供水水源地之一。水库附近江面出现大量垃圾后,除了及时打捞清理外,水务、环保部门部门还加密了水质监测和预警监控。经过严密监测,东风西沙水库水质达标,崇明岛供水没有受到影响。
据调查,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沈某成立桐乡市某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同年8月,犯罪嫌疑人俞某某入股该公司并成为法人代表。9月初,该公司通过招投标与海宁市环卫处签订了海宁市生活垃圾分流处置协议,后因故正常处置渠道受阻。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主动联系该公司要求转包有关垃圾处置工作,并以有垃圾处置权的盱眙某公司出面与桐乡市某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签订转包合同,约定以200元每吨的价格,表面上由镜城公司,实际上由朱某某分流处置。朱某某明确透露会将垃圾非法倾倒至江河中。随后,朱某某联系犯罪嫌疑人沙某某,由其组织在逃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具体联系船只并将上述生活垃圾倾倒至长江。
2016年11月份以来,浙江海宁运出生活垃圾16船次,共计10994.4吨,其中14船次共计9747.24吨被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等人倾倒至长江,造成长江口水域严重污染,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与此同时,2016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余某某、张某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多次将海盐县环卫中心收集的生活垃圾等有害物质9万余吨装运到浙江湖州、安徽芜湖等地非法填埋,或装运到长江江苏南通段等流域进行非法倾倒,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目前,这批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韩琼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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