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女子与男友相识相恋不到两年,怀揣着对爱情的美好向往,却来收获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是惹了“周身债”,现在对方人去楼空,究竟怎么回事?
覃女士今年35岁,但现在她却由于债务问题连征信都受到影响,她就说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前男友——罗先生。2018年4月份,覃女士在“探探”APP上跟罗先生相识后,慢慢发展为情侣关系。但拍拖了半年,在2019年中旬时,覃女士发现,罗先生多次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她借钱。
覃女士说:“那时候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我就已经相信他,戒备心就放下了。我不是给现金他的,而是用信用卡刷出来给他, 前面的两三次借钱有还给我,后面借钱就没还了。”
覃女士说,她前前后后一共借出了十多万元,罗先生只还了少部分,直到2020年初双方感情破裂最终分手,罗先生还欠覃女士9万元未还。
今年3月份,覃女士将罗先生告上法庭,经禅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罗先生应向原告支付款项9万元,分三期返还,该判决文书于今年12-25生效。
根据双方约定,罗先生每个月还三万元,9月8号前还完所有欠款。但是直到现在,覃女士还是没有收到任何一笔还款。
覃女士介绍,12-25的时候罗先生的电话就已经打不通,住址也只剩空楼,现在完全联系不上罗先生,好像人间蒸发了。
随后,记者也尝试拔打罗先生的联系电话,但显示对方电话忙线中,另一个电话提示说是空号,始终未能联系得上。
根据覃女士提供的住址线索,记者也来到罗先生位于禅城张槎的住址,但大门紧锁,里面空无一人,附近街坊就表示,这里长期无人居住。
对此,律师建议,如果罗先生没有按照生效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的话,覃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秀玲律师表示:“因为原告申请了执行,法院会通过查找线索,查找被执行人。如果有寻找到被告所有的财产,就可以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没有这个偿还能力,就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对方高消费。”
谈钱就伤感情,更何况是感情破裂以后再谈钱!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一旦涉及到金钱问题,还是要多留个心眼,借钱的时候一定要签订借款协议,并且要考虑对方的偿还能力,并提供相应的保证。
(编辑:殷滋 素材来源:小强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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