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委、市教委、市外办、市国资委和市法制办等八个委办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今天(12-25)下午,上海市司法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上述文件主要内容和相关背景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制定背景:12-25,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上海市司法局对标上级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及司法部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要求,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五个中心”建设发展战略,全力打响“四大品牌”,尤其是增强“上海服务”辐射度,全面推进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和体系化建设,对上海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基本状况进行了调研,并在调研及征求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形成了十个方面,共13个重点项目的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具体举措,以全面打响符合上海实际、体现上海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充分发挥涉外法律服务在法治长三角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与上海改革发展建设相匹配的涉外法律服务业新格局。
《实施意见》规划了如下目标:到2020年,在上海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业制度和机制,培养一批高质量的涉外法律人才,全面打响符合上海实际、体现上海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
《实施意见》从十个方面明确了上海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积极服务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一是积极发挥涉外法律服务对上海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为国家“一带一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五个中心”建设、中国(上海)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二是积极为交通等基础设施重大工程、招投标等活动提供更优质的涉外法律服务,防范投资风险;三是充分利用涉外法律服务的沟通交流作用,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法律制度的了解和认知;四是成立上海企业涉外法律服务联盟,为上海各类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一是建立市司法局、市政府外事办、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等委办单位与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市贸促会等团体通力合作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本市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二是充分发挥仲裁、公证、调解等相关行业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合作制公证机构等新型法律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激活和完善“上海东方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功能;三是大力支持环太平洋律师协会2020年会在上海召开,为吸引境外企业到沪发展提供新契机。
(三)搭建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业支撑平台
一是通过“互联网+涉外法律服务”模式,探索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云平台”,采集各类企业和个人涉外法律服务需求,集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机构、信息资源数据,形成涉外法律服务采购及供应体系。二是充分利用上海涉外法律专业优势,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培训平台及实践基地,并根据全市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际需求,将涉外业务实务、企业跨境投资并购、知识产权等内容列入法律服务行业培训计划,通过学习平台加强对涉外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稳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开放
一是探索本市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继续推动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与互派法律顾问试点推广、本市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试点、对台律师事务所开放试点、沪港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等工作。鼓励本市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二是支持市律师协会等法律服务团体与国(境)外律师协会等团体加强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国际组织业务交流活动。三是引导本市仲裁机构、仲裁员积极参与国际性仲裁活动,不断提升我国仲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水平。
(五)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
主要是打造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品牌。一是不断完善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和外律师人才库的建设,为发展储备人才;二是加强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三是打造全市范围内的涉外法律服务联合培训平台;四是推荐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及国际仲裁机构,鼓励和支持上海市仲裁机构聘任境外优秀人才担任仲裁员;五是鼓励上海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不断完善涉外法律的继续教育体系。
(六)建设和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主要是打造上海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品牌。一是制定并实施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引政策,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不断更新上海市法律服务行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定期发布经典案例;二是支持国内律师事务所在世界主要经济体所在国和地区设立执业机构,提高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力;三是支持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等专业社会团体会同境外的专业机构建立诸如国际企业法律顾问联盟等机构,提高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在全球的覆盖力和影响力;四是进一步加强本市仲裁、公证、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设,构建本市多元化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
(七)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方式
一是丰富涉外公证法律服务方式,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一站式的涉外法律服务;二是推动扩大本市仲裁行业对外开放,着力打造面向全球的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为企业的商事争端解决提供更多选择;三是拓展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强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
(八)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
一是充分结合上海的涉外法律人才优势和互联网技术优势,推动网上法律服务与网下法律服务相结合,为本市企业和个人带来更便利的涉外法律服务;二是加大上海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自律和服务功能,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标准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和管理;三是加强本市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基层党组织建设;四是健全完善涉外公证质量监管机制,建立严格的证据收集与审查制度、审批制度以及重大疑难涉外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五是加大对涉外公证文书的检查力度,提高涉外服务能力;六是建立完善涉外司法鉴定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外司法鉴定工作。
(九)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业政策扶持
一是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实施“一带一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五个中心”等重大发展战略;二是积极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优化整合并充分利用法律资源,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发布对外经贸发展动态和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信息,把涉外法律服务作为国际服务贸易展览会和经贸洽谈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荐;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涉外法律服务的力度,在外包服务、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境外投融资等项目中重视发挥法律服务团队和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专家的作用;四是加强经费保障。加强政府财政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支撑,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扶持涉外法律工作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我市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引进和培训交流;五是积极为涉外法律服务业提供税收服务。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来华贸易或其他民商事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服务,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打造规范、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对本市法律服务“走出去”机构提供税收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引与帮助。
(十)为外交外事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为我市对外签订合作协议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外事、商务等部门依法依规则制定对外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等政策措施,协助我驻外使领馆依法依规则处理外交领事事务。为我国对外开展战略与经济对话、人文交流、高层磋商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二是鼓励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和优秀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赴境外参加国际性的涉外法律服务论坛等活动,在提升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层次和水平的同时,增强与其他国家的互动与交流,为我国公民“走出去”提供良好的外交环境。
根据以上十点主要内容,《实施意见》还专门列出了13个项重点项目,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让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工作能够切实落地。其中重点项目主要包括上海东方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治研究中心、上海高端涉外法律人才实践基地、上海企业涉外法律联合培训中心、上海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上海涉外商事调解中心、亚太仲裁中心、国际金融贸易研究中心、市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科创中心、上海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环太平洋律师协会2020上海年会、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和机构库、上海涉外法律服务案例库等十三个重点项目,为上海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和创新指明了方向。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实习编辑:杜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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