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排除风险隐患,控制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经专家分析研判,决定自12-24早5时起,延长佳木斯市城区静默管理7天。通告如下:
1.静默管理期间,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城市保供等工作人员外,全体居民居家,小区封闭管理。继续实行交通管控,全市除保供、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其他社会车辆严禁流动,让社会面真正静下来。
2.全体居民积极配合每日核酸检测,有序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全程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不逗留。风险区域人员在家等待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3.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和企业,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除指定的民生保障、物资保供等维护城市基本运行和核心功能的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一律暂停开放或经营。监所、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封闭管理。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实行弹性工作制,在职党员主动亮明身份,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大中专院校封闭管理。
5.居民非必要不出市区,特殊情况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两站一场”、公路防疫服务站对外返人员严格“落地检”等防控措施。
6.静默管理期间,将有序开展蔬菜配送,水、电、气欠费不停供,可延期缓交。特殊群体需求请与社区联系,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应急保障、医疗服务等热线。
7.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静默管理措施、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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