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法院的执行,东海的被执行人王某将银行存款全部清空,并将钱存入微信零钱里,结果被执行法官成功找到。目前王某不仅存款被冻结,还因此被依法处以2万元的罚款。
2010年9月,王某因拖欠霍某的5万元借款被起诉到东海县人民法院。2013年9月,霍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东海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的时候发现被执行人王某下落不明,而他的名下既没有房产也没有存款。此后,东海县人民法院一直对这起案件进行跟踪。
今年8月,东海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无意间发现被执行人微信账户上有存款,于是,迅速采取了行动。
“在这次轮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在微信零钱中有20多万元,我们当即采取冻结措施,并委托(深圳)南山法院到财务通公司冻结了这笔存款。”东海法院执行局终本管理组法官颜廷海说道。
当发现自己微信里的存款被冻结后,已很久不露行踪的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和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态度恶劣,在电话中,法官向其做出法律释明,并告知他,合议庭对其采取做出罚款2万元的决定,限期缴纳。
王某表示愿意还款,但一切为时已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条1款6项规定,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属于妨碍民事诉讼行为。东海县人民法院因此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财付通、支付宝等网上理财,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以及股票、基金等实体或虚拟的投资交易产品都属于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范畴。
(来源:连云港台 实习编辑:冯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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