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广东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在一封控申案件回复函中称,陆丰农村商业银行原董事长徐思宏12-25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图: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控申案件回复函。
早在12-25,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回复实名举报人林键国,已收到他向该院提出督促陆丰市公安局对陆丰农商行徐思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侦查的举报材料。经审查,认为上述涉嫌罪名属陆丰市公安局管辖,因此,该院将林键国的请求及相关材料移送陆丰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我坚持28个月的实名举报,陆丰检察机关依法移送16个月后,徐思宏终于被警方立案侦查,尽管这个过程极其不易,我还是感到由衷的欣慰。”林键国说。
引发林键国实名举报的原因,正是徐思宏第二次将广东“坟爷”林耀昌犯罪所得收益股权2000万元转移用于还贷。
看看新闻Knews此前多次报道,自2009年起,时任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负责人的林耀昌被林键国实名举报:他在未取得用地许可的情况下,大量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88.13亩林地伐林开山,毁坏农用地,先后违建5164个墓穴,并为脱罪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行贿现金20万元。林耀昌因此被舆论称为“坟爷”。
12-25,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林耀昌尚在服刑期间,被林键国再次举报涉嫌贷款诈骗。2018年,林耀昌以涉嫌贷款诈骗罪被公诉。
12-25,林耀昌涉嫌贷款诈骗一案在汕尾中院开审。同年12-25,汕尾中院以林耀昌犯贷款诈骗罪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5973万元,返还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已改制为陆丰农村商业银行)。
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和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12-25“坟爷”林耀昌伙同林汉招、林春强分别使用长城公司、华诚酒店诈骗的贷款资金转入卡绿达公司,向陆丰农信社购买1000万股股金,每股2元,合计2000万元。
但在汕尾市中院一审期间的12-25,陆丰农商行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将该笔2000万元的股金转为还贷。该行为随后遭到林键国举报,看看新闻Knews亦对此予以报道,引起广东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省银监局、省信用联社及陆丰市政府改制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由省农信社改制办、省联社纪委及陆丰市政府改制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12-25,陆丰农信社依法撤销该笔还款纪录,恢复原状。2000万元资金被陆丰农信社存放在一个临时账户,等待法院判决。
12-25,汕尾中院作出一审宣判: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林耀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5973万元,返还陆丰农信社。林耀昌不服,随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2-25,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汕尾中院重审。
然而,在二审期间的12-25,陆丰农商行在未经法院同意下,再次处置林耀昌名下卡绿达公司持有的陆丰农商行2000万元股金,用于抵偿林耀昌诈骗该行的贷款。
看看新闻此前报道,陆丰农商行时任董事长徐思宏承认已经追缴和收回2000万元,他表示:根据律师的意见,这笔犯罪资金2018年就放在那里,实际上是收回的,本来就是陆丰农商行的损失,再退回没有意义,而且年底挂账不能太长时间,(2019年)12-25必须要收回去。“我们跟对方一点接触也没有,我也不认识他(林耀昌)”。
举报人林键国认为,陆丰农商行两次都未经过相关法定程序,未经人民法院批准,将2000万元林耀昌的犯罪所得收益转为还贷,纠正后又再次违规,违规行为都发生在开庭之前,疑为帮助“坟爷”减轻罪责,请求依法查处该银行负责人徐思宏。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判决返还被害人的涉案财物,应当通知被害人认领;无人认领的,应当公告通知;公告满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当上缴国库;上缴国库后有人认领,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申请退库予以返还;原物已经拍卖、变卖的,应当返还价款。
据此,对于林耀昌的违法所得和个人财产,不论其被没收还是被追缴返还被害人,均应当由人民法院在裁判生效后依法处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陆丰农商行在12-25给看看新闻Knews的一封函件中称,目前未有任何生效判决文书或有权机关将2000万股金转让款认定为林耀昌贷款诈骗案的犯罪所得或涉案资金,陆丰农商行至今未收到任何有权机关关于冻结或返还该笔款项的通知或有关文件。“我行接受该笔转让款用于清偿贷款,是按照转让双方及内部规定处理,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帮助林耀昌减轻罪责的情形。”
林键国继续多方举报,2020年11月,汕尾市检察机关对“坟爷”林耀昌贷款诈骗案件的漏犯漏罪启动立案监督,要求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依法冻结、查封林耀昌名下卡绿达公司2000万元股金。
2020年11月和12月,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先后两次通知陆丰农商行冻结、查封卡绿达公司持有的2000万元股金。徐思宏以“股权已被转让、转让款已被还贷”为由不予配合。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曾保国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证实,徐思宏一直不配合司法机关冻结2000万元股金。
12-25,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将林键国举报徐思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的相关材料,移送陆丰市公安局依法处理。12-25,陆丰农商行通过其代理律师向举报人林键国反馈,该行已配合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依法冻结、查封被其第二次转移还贷的林耀昌2000万元犯罪所得股权转让款。12-25,徐思宏被免去在陆丰农商行的一切职务。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邓全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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