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社区走访宣传途中,火眼金睛发现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并成功消除安全隐患。近日,青浦警方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依法行政拘留一违法人员。
12-24上午9时许,青浦公安分局沈巷派出所民警朱永华驾驶警用电动自行车准备至辖区沈巷路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工作,当行驶至沈砖公路万步路东侧时,一辆停在路边饭店旁的厢式小货车引起了他的注意。民警老朱注意到这辆车的后门敞开着,里面装着一只铁皮桶,一根长长的塑料管从桶内一路通入饭店内,当老朱电瓶车驶过时,货车司机下意识躲避了下,这一动作立即引起了老朱的警觉。凭着多年的从警经验,老朱判断这个货车司机一定有问题。
想到附近小饭店为了降低成本,经常会购买甲醇燃料来代替液化气烧菜,老朱怀疑桶内的液体很有可能是甲醇燃料,但车上并没有放置危化品警示标志,如果路人走过扔个烟头,引起爆燃,后果不堪设想。而饭店使用这种燃料极易引发火灾,危害极大。想到这里,老朱立即上前查看。 民警老朱在询问货车司机的过程中,司机辩称桶内装的是洗涤剂。老朱心想这明显是在说谎,哪有小饭店需要这么多洗涤剂的,便立即呼叫指挥中心通知安监部门到场确认,同时为避免发生危险,老朱在现场进行了警戒。对司机和客饭店进行了安全宣传和告知。
后经安监部门到场确认桶内装的液体系危险品甲醇燃料,在铁一般的事实下,司机赵某承认了自己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老朱随即将司机赵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违法人员赵某交代,因其无固定收入,想赚点钱,在了解到镇上许多小饭店都会购入甲醇作为燃料来节省成本,于是在明知自己没有相关危险物质运送的安全资质下仍然独自一人驾驶厢式小货车给饭店运输危险品甲醇,后被民警发现。
目前,违法人员赵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青浦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非法运输、存储、经营危险品,隐患大,公安机关对此类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此类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通讯员:朱佳栋 实习编辑:韦逸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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