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3小时,超1亿元销售额,4000多万人观看。12-24晚,罗永浩终于在电商直播行业再次迎来自己的“高光时刻”,创下抖音平台目前已知的最高带货纪录。
与此同时,“淘宝一姐”薇娅在直播间面向全球卖4000万元的火箭,短短几秒宣告售罄。这让不少网友感叹:“直播电商,双11那天都没这么热闹!
不过,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看来,两场直播表面上看都是直播卖货,但本质上还是有区别的。
薇娅直播的平台——淘宝,本身就是一个卖货的平台,大家去那儿逛,主要目的是为了买货。而罗永浩直播的抖音,则是一个“短视频+直播”的社交娱乐平台,所以许多人去看这场直播可能不单纯是为了买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老罗”卖货更多的是一场营销秀。不得不说,社交平台电商化和电商平台社交化两者正在不断结合,这其中“带货”也已成为直播平台主打。
四千万元火箭秒被拍,直播带货要“上天”
从直播逛赏武大樱花,到直播卖口红、卖食品……直播的边界愈发宽广,除了人人都能当主播,任何产品也都能上直播销售。
昨晚,直播史上最大产品——“快舟一号甲”固体运载火箭的发射服务的上线,更是刷新了直播销售的无限可能。
为何要通过网络直播来卖火箭服务?这家火箭厂商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自己的团队在武汉,受这次疫情影响比较严重,很多业务都从线下转到了线上。当时工作人员在微博上无意看到了一个关于“淘宝直播可以卖什么”的投票,于是就投了“火箭”,没想到居然被选中了。而在昨晚的直播中,实际后台有800多个订单,正式完成交易的是一家卫星公司,已在进行后续接洽。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显示,2019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已经到达4338亿元,预计2020年行业总规模还将继续扩大,电商直播俨然有成为未来大热“风口”之势。
朱巍认为,其原因一方面来源于,过去几年传统网络零售行业的升级转型,直播带货不过是这场新消费浪潮水到渠成的结果,作为一种新渠道和促销方式,它可以最快的让直播变现,这必将成为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很多传统型企业,类似“快舟一号甲”这样的火箭厂商,由于受到今年疫情的影响,纷纷开始试水线上销售,这也变相加速了电商直播的发展。“抗疫”期间,大家都不能出门购物,交易都转到了线上,薇娅、李佳琦这样的主播“种草”,也成了更贴合用户心理需求的消费模式。
直播带货并非法律盲区,带货主播不能信马由缰
直播电商正处在天时地利的绝佳时机,部分线上需求的“爆发性增长”,也为市场生态长期变革埋下了伏笔。然而,在这个陡然加速的过程中,一些主播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涉嫌虚假宣传、直播翻车的事件也随之浮现。
根据中消协《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37.3%的受访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消费者对主播夸大和虚假宣传、有不能说明商品特性的链接在直播间售卖等两点问题反馈较多。
朱巍告诉看看新闻Knews,虽然直播带货的经济效益及前景看好,但不能脱离法制经济的大框架,直播经济仍需规则引导及监管保障。
首先,在立法方面,《电子商务法》虽然已经出台,但在落实过程中,还并未将直播平台,特别是类似抖音、快手这样的综合类直播平台纳入其中。同时,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平台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主播、销售商又该如何定位?都需要早日厘清法律责任,从而更好地予以规范。
其次,作为新兴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直播带货的“网红们”可以帮助消费者提升消费体验,为产品打开销路,但带货主播也不能信马由缰。其宣传推广行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们本身的素质,特别是法律素养、守法的界限,这些都可能是下一步工作重点。
值得注意的是,37.3%的受访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的同时,仅有13.6%的消费者进行投诉,折射出消费者对于维权的信心不足。未来如何让消费者能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发挥主要的监督举报作用,切实帮助广大消费者维权,倒逼带货主播爱惜“羽毛”,也是各级消协组织需要考虑完善的问题。
看来,不管是罗永浩首秀,还是薇娅卖火箭,“初代网红”和“淘宝一姐”,谁能真正成为“带货王”,除了练好口才还得先熟读《电商法》才行。
(看看新闻Knwes编辑 董亚欢 方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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