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入室盗窃的小偷,在以往的印象中,他们作案时应该是快速离开现场的。
但是,今年8月上海警方抓获的一名小偷却比较特别。窃贼在屋主家偷完东西后竟然还反客为主,在案发现场住了好几天。
这事还得从一起报警说起。当时,家住金山区的姜女士报警,说她家遭贼了。
姜女士说,因为快要拆迁,家里只留了一些衣服和家具,没放什么值钱的东西。虽然财物损失不大,但窃贼的一些举动给姜女士留下了心理阴影。
一般来说,窃贼为了逃避警方的追查,会尽可能地快速逃离现场,但为什么这名窃贼却反其道而行之呢?
除了行为反常,窃贼选择的目标也让人很困惑。从外观来看,姜女士家略显破败,一看就不是偷盗的好目标。那么,窃贼为什么偏偏选择这样的地方下手呢?
就在警方的调查工作刚开始不久,事隔两天又有人报案了。经过清点,两名被害人家里损失情况比较相似,都是一些吃的。走访中,民警在现场发现了一辆共享单车。
结合附近居民的出行特点,民警分析,这辆共享单车很可能是窃贼骑过来的。
循迹追踪,民警确定窃贼是31岁的盛某。12-24下午两点多,盛某在金山区某农宅落网。
我们可以看到,盛某在几个案发地中,又是住宿又是吃喝的,似乎是一个居无定所的流浪人员。但盛某到案后,民警却发现他是有暂住地的,而且也有一份正当的职业。那么,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会实施盗窃,并且还要寄居在别人家呢?
据盛某交代,他之所以寄居在别人家是因为忍受不了炎热的天气。
8月份正值盛夏,上海白天的气温接近40度,到了晚上,气温依旧有三十度左右。因为租的房子没有空调,盛某每晚都会骑共享单车到处兜风。
骑到一处待拆迁的地方,也就是第一个案发地姜女士家后,盛某发现这里有空调,而且似乎没人居住。于是,他就在这住下了。
据了解,盛某是一名装卸工。如果踏实肯干,他靠自己的收入应该可以去租一个有空调的房子住。
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工作态度,让他经常入不敷出。后来,他就萌生了寄居在别人家的想法。
在拆迁房里,盛某寄居了一个星期。在这期间,他都是在房子里闲着,没有去工作。囊中羞涩后,盛某萌生了去别人家里偷食物的念头。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盛某偷的虽然是一些食物、双肩包等价值不高的东西,但是他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实施了多次的入室盗窃,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多次盗窃、入室盗窃的行为不用要求数额达到较大标准,一样可以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 冯家琳 |
视频编辑: | 赵祎韫 |
责编: | 刘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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