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过户房子已涨30万”、“房东一天跳价三次”,每当瞟到这样的新闻标题,我总忍不住偷偷发笑。
有人嚷嚷眼下是房产盛世,有人吵吵是房产乱世,但对于身为房产中介的我来说,嘿嘿,那都不是事!管他盛世还是乱世,都是我的幸事,乱世出英雄,天高任鸟飞。
我,就是这么酷炫!
作为一个房产中介,我当然有我的看家本领,用时髦点的话来说就是核心竞争力——首先是脸皮够厚。要不厌其烦地打电话,锲而不舍地去搭讪,被挂断无妨,被呵斥也无畏,一百个一千个电话砸过去,还能砸不到一个真客户?
其次要嘴巴能说,能将一套普普通通的房子说得三花聚顶五气朝元,我就是有本事让买家觉得不买就会后悔一辈子。循循善诱口吐莲花,总会有信以为真的人铁了心地跟你,不是我吹,拦都拦不住。
蒙圈了吧?大可不必,其实咱这活“零门槛”。你想啊,不就是提供些公共信息,将一个要买房的和一个要卖房的人凑在一起,争取让两人看对眼了,再在买卖过程中提供一些看似高深实则照本宣科的指导,认识几个字,认识几条路即可,无关年龄、无关学历。
因为太多的人怕麻烦,图省事就会找我们,殊不知,这一偷懒,就是动辄数万甚至数十万的中介费用,每每想到信息如此透明化的今天,还能利用这种低端的信息壁垒挣钱,梦里都能笑醒。
我,就是这么幸运!
既然信息尽在掌握,那么当然是一切我说了算,忽悠你没商量。有时候真的别怪我心黑,这也是迫于生存压力啊,你看着卖一套房几万块的中介费,实际上都是公司拿大头,作为最底层的中介,仅仅是拿了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要知道,我们的收入可是直接跟一系列指标挂钩:带了多少客户,卖出多少房子,每一个数字都决定着这个月是做白领还是当民工。
不要抱怨我在网上挂出了低价房源,不要懊恼去现场看了完全两样的房子。就像我刚才说的,咱这工作门槛低,这年头,同行竞争那么惨烈,不靠虚假房源和标低价吸引眼球,哪个客户会来看房,连咨询电话都不会打一个,只能等着被饿死。那句话叫什么来着,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我,就是这么聪明!
一旦有客户上钩,首先必须要做的就是让他签署看房协议,最好还签个独家委代,这样就算他在其他中介那成交了,我也能去分一杯羹。
当然,我的终极目标是拿下上下家各1%的中介费,这里头也有学问——第一步是鼓动双方先下定金签意向协议,这个协议一签就成功了一半,因为协议规定如有反悔定金不退,一般人谁不心疼付出去的钱,只能被牵着鼻子往下走;
然后是签购房合同,合同一签就意味着中介费到手。至于房子是不是有问题,那我毫不关心,车到山前必有路,没有资质,给你造假。钱不够,高息借给你。一切困难无非是让你多花钱的事,反正这钱又不是我掏。
有句话说,你能扛起多大的骂声,就会获得多大的掌声,但对于我们这一行来说,掌声或许永远都是奢望。不过我可不会在意,相比掌声,金钱才是更实在的东西。我的眼里只希望出现房子一涨再涨,房东一跳再跳。
我,就是这么霸气!
也许会有人会问,你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颠倒黑白作乱市场,混得如此风生水起难道就没人来管吗?对不起,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发现。
公司虽然有章程,但在咱头眼里,这不顶用,指标才为王,谁把房子卖出去了谁就牛,谁赚的就多,公司都以结果论英雄,英雄么,谁还问出处?反正每个月,我的照片都能上“明星员工榜”。
再说了,按照合同约定,中介只是提供居间服务,又不承担买卖风险,出了问题貌似也找不到我的头上。
至于行业主管部门,说实话,我也搞不清到底是房地局呢还是住建委?据说是后者。更听说,对于我们现在流行的高息贷款业务,该部门表态说是一个新生事物,虽然已经在工作中关注到了,但是否合规合法可能还需要具体跟金融的相关部门沟通。
到底这样的服务该怎么规范,希望通过他们的工作能够进一步地规范,总之,绕来绕去的一番表态让人听得头都晕了。但同时也让我心头大定,看来是存在即合理嘛,至少在这段时间内不会追究。
该部门还提到,买卖合同是民事行为,应当尊重双方的意思表达。嗯对,我举双手支持,买卖房屋本来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至于签约前发生了什么和签约后会发生什么,就不用太过关心啦。
该部门还表示,会在这个交易环节加强梳理工作,这话啥意思,反正我不懂。于是,我又睁大眼睛仔细把每一句表态每一个字看了一遍,发现好像还是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于是放心睡觉去了。
至于什么消保委约谈,那就更不当回事了,它又不主管我们,没看到,咱头不都没搭理它吗?
就是这么嚣张!怪我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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